台政府擬推網路管制法案 國民黨轟「綠色威權復辟」

撰文:屈彥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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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1日將委外辦理「數位通訊傳播服務規管趨勢與法制革新」座談會。據悉,該草案對於網絡媒體提出多項要求,如進行登記,申報營業資料等,而當NCC認定其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可以給予處罰。
國民黨12月14日上午召開「NCC擬網管法鉗制言論!綠色威權復辟!」記者會,批評蔡政府在下架台媒「中天新聞」台後,下個鉗制言論自由的目標就是網路。

國民黨強調,NCC擬具「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簡稱《網管法》)草案,意圖針對網路上對蔡政府不利的言論趕盡殺絕,該法若實施,未來台灣將沒有言論自由可言,綠色威權到了新高度。

國民黨2020年12月14日舉行「NCC擬網管法鉗制言論!綠色威權復辟!」記者會,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圖)等人出席,呼籲全民挺身而出,共同捍衛言論自由基本價值。 (中央社)

國民黨表示,《網管法》中充滿了離譜、鉗制言論自由的規範,如規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得向NCC登記,美其名是「自願登記」,但實際上, NCC可以考量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市場影響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等,強制要求登記,而未依要求登記者最高可以罰新台幣100萬元,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國民黨稱,該法甚至規定網路視聽服務提供者必須在網頁中設置「台灣內容專區」,公開揭露當年度自制或合制台灣內容之具體措施與比例。接着,網路視聽服務事業必須定期向NCC申報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及使用情況等營業資料,且申報資料範圍由NCC認定並公吿。違反者最高可以罰新台幣50萬元,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國民黨更指,至於該法草案第13條則屬於「帝王水表條款」,條文中規定只要NCC認定內容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經限期改正未改正,最高也是可罰新台幣100萬元,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另,該法第14條規定,網路視聽服務事業一定要共同成立或加入自律組織,遵守團體自律規範。

國民黨強調,上述諸多條文完全是威權時代鉗制言論的作法。國民黨稱,民進黨將《網管法》包裝成防禦台灣不受外部文化侵害的必然之舉,但卻掩蓋不了蔡政府意圖藉此逐步鉗制台灣人民思想與言論自由。

國民黨指,NCC還進一步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將鉗制言論自由的範圍更加擴大,此草案涉及社會大眾常用的社群平台如Facebook、YouTube、Instagram等,若民眾在這些社群網站發文被指稱是不實消息,政府主管機關或檢舉人可要求平台將該內容下架,違者處以罰鍰。

NCC表示,關於數位通訊傳播法和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目前外界對草案仍有不同看法,將持續吸收多元意見,滾動式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