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引國安人士:向華強被查出在台有案底 非娶台人就能依親居留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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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陸委會去年12月證實,香港著名電影監製向華強向移民署申請赴台依親居留,會依法規予以審核。
台媒《自由時報》周一(25日)引述台灣的國安單位最新調查,指向華強早年在台灣有案底紀錄,過去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入境,強調不是娶了台灣人或「洗白」就能依親居留。

向太陳嵐及向佐太太郭碧婷均是台灣籍。據早前報道,陸委會證實向華強及兒子向佐2020年9月初以商務履約名義申請入境,可在台停留3個月,必要時可再延長3個月。兩人在台停留期間,向移民署提出依親居留申請。

當時台灣就有輿論指,向華強曾公開支持香港《國安法》立法,妻子陳嵐曾在香港反修例期間發表譴責香港青年的文章,向佐有共青團旗下「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的身分,呼籲陸委會應就政治立場嚴審兩人的居留申請。

對此,向太今年1月10日在微博發文回應輿論,強調辦理依親居留只是為了疫情下能夠團聚。她轉述向華強稱「年紀大了73歲已退休還有一點錢,為什麼要做特工呢?應該找些不顯眼而且低調又年輕的人做特工吧」,並指「台灣政府英明神武的不會及不能只拿媒體報道來做證據和理由」。

向太今年1月10日在微博發文回應輿論,強調辦理依親居留只是為了疫情下能夠團聚。(微博截圖)

《自由時報》周一(25日)引述國安單位最新調查,指向華強曾擔任中國電影基金會名譽副會長,與大陸官方關係匪淺,且早年在台灣有案底紀錄,過去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入境;另外在警備總司令部列為機密的一清專案「竹聯幫組織沿革表」中,他更被台當局標註為黑幫「新義安」老大。

報道指,中國電影基金會的業務主管機關為廣電總局,向華強1994年出任名譽副會長,為首位擔任此職務的港人。該基金會近年負責承辦「全民國防教育萬映計劃」,下設國防萬映辦公室,執行傳承紅色基因,宣傳《建國大業》等愛國主義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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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安人士透露,向華強父向前創立新義安幫會,新義安也與竹聯幫素有往來,過去永盛娛樂公司董事長向華強想來參加金馬獎,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向家成員多人皆與新義安有關係。向華強兄長向華波在1972年因港台走私販毒案,被台北地檢署依《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及《妨害國家總動員懲罰暫行條例》提起公訴收押,當年23歲的向華強也因非法買賣外幣被併案起訴。

國安人士強調,不是娶了台灣人或「洗白」就能依親居留。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曾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曾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或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曾任職於大陸黨政軍或其他公務機構,可不予許可。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