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性侵犯出獄後性侵有心智缺陷女兒 遭判監10年半

撰文:朱加樟
出版:更新:

據台媒報道,台灣一名男子早年因犯性侵害案遭法院判刑16年,前年出獄後性侵自己有心智缺陷的女兒。基隆地院近日審理後,依對心智缺陷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他10年6月徒刑。

台媒報道指,涉案的簡姓男子於2003年間犯性侵案,被法院判刑16年。簡男前年出獄沒多久,轄區警方查訪時發現簡男的女兒躲在屋角啜泣,直覺有異,遂將2人帶回偵訊,查出簡男趁女兒睡覺時摸其胸部。

法院審理時,簡男的女兒供稱,警方來她家那天,她慘遭父親強姦。簡男的女兒雖然有心智缺陷,但指證遭父親性侵過程詳盡,法院因此採信其供詞,依刑期7年起跳的「對心智缺陷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論罰,重判簡男10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