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師涉強姦13歲女學生被拘 校方稱「因感情發生關係」惹議

撰文:蘇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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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在微博爆料稱,浙江省寧波華茂外國語學校的李姓男教師性侵一名13歲初中女學生。事件引起輿論關注,涉事學校周四(21日)發聲明,指女學生與李男多次在校外約會並因感情發生關係,目前李男已被警方拘留。
女學生的母親否認「因感情發生關係」的說法,她希望學校承擔相應責任,還表示將索賠733萬元(人民幣,下同)。

綜合內媒報道,案件事發於去年7、8月份,受害女學生未滿14周歲,其家屬報案後,當地警方於9月份將李男刑事拘留。經公安機關偵查,現案件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另據寧波市婦聯權益保障熱線一名工作人員透露,案件已認定屬於強姦性質,審理過程中原被告沒有任何異議。

報道指,事件發生後,受害女學生家屬曾多次前往學校協商解決此事無果。迫於無奈,家屬於本周三(20日)再次去該學校討要說法,在校門前求助。網上流傳片段顯示,一位女生的媽媽顯得很無助,對外人哭訴「那個老師每周五都在辦公室專等女兒,在辦公室強姦女兒」。還有一位男子哭得淒涼,對外人講「我侄女才13歲,他怎麼能下得去手啊?」

疑似涉案老師及細節遭曝光(點擊大圖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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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華茂外國語學校於周四凌晨對此事發布聲明,稱事件經校方查證,在去年疫情隔離期間,原初中某女生多次與李男在校外約會並因感情發生關係,學校正在採取措施維護該學生的合法權益,同時對任何師德失範將一查到底。

但女學生的母親周女士否認「因感情發生關係」的說法,「13歲的孩子,哪懂什麼談戀愛。」周女士稱,女兒在與李男發生關係前性格開朗,學習認真;而發生關係後時常發呆,成績也降到了班級倒數。周女士其後在女兒的手機看到二人的聊天截圖,發現李男每周都用糖果之類的物品,誘惑女兒到辦公室發生性關係。李男還表示自己婚姻不幸,覺得人生沒有意義,兩年前去珠穆朗瑪峰時想跳下來結束生命。但周女士認為他是以此博取女兒同情。

周女士稱,女兒和李男的關係存在了大約半年。事情發生後,女兒肚子經常疼痛及查出盆腔積液,被家長發現後更陷入抑鬱,曾透露輕生念頭,有幾次想要跳樓。她希望學校承擔相應責任,還表示將索賠733萬元,但校方拒絕賠償,僅表示女生可以在該校免費重讀三年。雙方目前尚未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