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遭男友毆打家暴法可管?每五名台灣婦女就有一人受伴侶暴力

撰文:蔡苡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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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湖女神」之稱的台灣立法委員高嘉瑜,日前傳出遭男友在飯店內毆打,更被軟禁長達兩天。

對於高嘉瑜的遭遇,台灣行政院長蘇貞昌、台北市長柯文哲等都表態聲援,並強調譴責暴力。2016台灣《家暴法》修法,納入「親密關係伴侶」,即使兩人未同居仍受到該法的保障。

據《鏡週刊》報道,11月11日高嘉瑜參加民進黨舉辦的公投說明會,之後和男友林秉樞投宿板橋飯店,卻被男友發現手機有大量與前助理男友馬文鈺聊天的檔案,男友因此醋勁大發毆打高嘉瑜,搶下她手機備份所有訊息後,將她軟禁在飯店兩日。

11月30日高嘉瑜發表聲明回應家暴傳聞,稱自己會勇敢面對,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據了解台灣《家庭暴力防治法》在1998年正式實施,隔年實行民事保護令制度,有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和一般保護令之分,如果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而申請緊急保護令,法院要在受理4小時內核發。

《家庭暴力防治法》一開始僅限法律規定的家庭成員,2007年則納入「同居關係」情侶,即使沒有結婚仍可以適用該法,2016年再次修法,根據新增修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1條,即使沒有同居,只要是「親密關係伴侶」也獲該法保障,被稱為是「恐怖情人條款」,同樣可以申請民事保護令。

台灣每五名婦女就有一人受伴侶暴力

台灣衛生福利部今(11月30日)公布「台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調查報告,資料顯示台灣每5名婦女就有1人曾遭受親密伴侶暴力,精神暴力最多,其次才是肢體暴力。

該調查報告每四年進行一次,結果顯示,台灣18至74歲曾有或現有親密伴侶婦女,遭受伴侶暴力的一年盛行率為8.99%,終生盛行率為19.62%,代表平均每5名婦女就有1人在其一生中曾經遭受親密伴侶暴力。

在各種暴力型態中,以精神暴力盛行率16.76%最高,肢體暴力7.97%排第二,其他依次是經濟暴力7.20%、性暴力4.85%、跟蹤及騷擾4.80%。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向台灣媒體表示,自2017年首次調查至今,精神暴力連續兩年蟬聯第一,比肢體暴力高出2倍之多。精神暴力出現最多的是「疏忽你或對你冷漠相待」,第二則是「伴侶隨時要知道你的行蹤」,第三則是「伴侶曾侮辱你或讓你覺得自己很糟」。

對於高嘉瑜遭男友施暴,張秀鴛回應指出,親密伴侶暴力是全球性問題,使用暴力就是不對,任何人都要有「譴責暴力、給予被害人支持與關懷」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