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峰會|習近平見米歇爾馮德萊恩,和以往大有不同

撰文:鄭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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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12月7日會見了赴華出席中歐領導人會晤的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Charles Michel)和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

在輿論攻勢方面,和以往最大的不同是中國突出了習近平同歐方領導人的會見。12月7日中午前後,中國內地華文媒體密集報道了習近平同米歇爾和馮德萊恩的會見。這和以往中歐領導人會晤當天首先會有更多會晤的進展披露是不同的。

輿論側重點不同的背後,是中國外交正在發生深刻的政治變革。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2023年12月4日官宣第二十四次中歐領導人會晤情況。(中國外交部官網截圖)

中國外交部數日前宣佈「經中歐雙方商定,第二十四次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將於12月7日在北京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將會見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和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國務院總理李強將同米歇爾和馮德萊恩共同主持會晤。」

以往中國外交部宣佈中歐領導人會晤時經常使用的措辭是經中歐雙方商定,中國總理將於何時和歐洲理事會主席、歐盟委員會主席共同主持中歐領導人會晤。以往側重突出的事件主體是總理,通報的是總理於什麼時間做什麼事情。而此次官宣,通報的是會晤本身,會晤將於何時舉行,國家主席和總理將分別做什麼。

以往中國外交部雖然會在例行記者會等場合進一步透露國家主席有會見歐方領導人的活動安排,但是在中國外交部的正式官宣中,國家主席的會見訊息是不出現的。而此次國家主席將有何種活動的安排直接寫進了官宣中。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2022年3月30日官宣第二十三次中歐領導人會晤情況。(中國外交部官網截圖)

中國媒體率先集中報道了國家主席的會見活動,原因就在於此。根據此次官宣的安排,國家主席的會見是排在前邊的。

從突出強調總理主持領導人會晤到突出峰會本身進程安排,這種變化並不是憑空出現的。其依據是中國對外關係法。

2023年6月中國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在7月1日正式實施。在該部法律的第二章對外關係的職權中,中央外事工作領導機構、國家主席、國務院、外交部分別發揮何種作用寫的清清楚楚。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活動。國務院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北京時間6月28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因此,在此次中歐領導人會晤外事活動中,國家主席代表國家進行外事活動,總理的職責是管理對外事務,負責具體的談判,也就是主持會晤。

當事國為總統制或者半總統制的國家時,國家主席需要發揮主要的外交角色。當事國為議會制國家,實權領導人為總理或者首相時,國家主席也需要擔當主要的外交話事人。這是一種以我為主的外交思路,將主席和總理分別發揮何種作用進行了更加清晰的劃分。同時,中國外交中,以往國家主席總理分別對接不同類型國家的思路也正在發生重大變化。可以預見,未來中國在同韓國、日本、德國等議會制國家交往時,國家主席的角色會更加突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