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今年首11月接獲境外物業投訴按年急增10倍

撰文:蔡偉南
出版:更新:

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今年首11個月合共收到66宗有關境外物業的投訴,較去年全年的6宗,大幅上升10倍。超過一半個案涉及內地物業,而26宗個案涉及泰國物業,餘下則為英國項目。

該局又表示,上述個案主要投訴地產代理對項目的租金回報,以及位處地區作出失實陳述。惟該局指,如果本港地產代理按發展商資料作出銷售,即使項目爛尾,情況亦並非失實陳述,難以證明發展商存心欺騙。

該局續指,香港物業交易具完善保障,惟海外置業的情況完全不同,該局只能監管持牌地產代理,不能規管非持牌機構及外國發展商,故若發生意外及問題,難以協助買家追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