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新盤入伙 黃偉綸:無需修訂標準買賣合約或另發指引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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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新盤工程進度出現滯後,有議員關注局方會否提供新一輪類延長建築規約期限的措施,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6日)回覆議員提問指,早前已就相關期限延長最多半年。

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向發展局提問,會否提供新一輪類似的免費延長建築規約期限的措施,及會否考慮修訂「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下銷售樓花所採用的標準買賣合約,把爆發全球大流行/疫情列為發展項目認可人士可批准延長有關發展項目的完工關鍵日期的理由之一。

黃偉綸:須確實並非因其他因素所延誤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覆指,鑑於第五波疫情對業界造成的影響,發展局已於3月14日宣布所有截至當日尚未履行建築規約的地契,其原有規約期限可免補地價延期最多六個月,目的是為業內各專業及早提供確定性,以減低現有建築規約期限可能對他們造成的困擾和壓力。

至於預售樓花同意方案屬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的政策範疇,方案訂明發展項目的認可人士可考慮惡劣天氣、罷工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延後有關發展項目的預計關鍵日期。

黃偉綸表示,若認可人士認為新冠疫情的影響符合上述的因素,可延後發展項目的預計關鍵日期;而延後時間的長短,須視乎項目個別情況而定,亦須考慮發展進程是否確實並非因其他因素而有所延誤。而運房局認為無需修訂標準買賣合約或另行發出延後發展項目關鍵日期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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