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3宗土地共享計劃獲原則性同意 涉2.16萬伙公私營單位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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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今日(3日)公布三宗獲先導計劃顧問小組(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申請。該三宗申請分別在元朗及大埔區,擬提供共約21,600房屋單位,包括約15,100 個公營房屋單位。

該三宗申請包括恒地(0012)、會德豐旗下的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項目,預計提供約9,19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3,640個私營房屋單位。

其餘兩宗為新地(0016)旗下元朗蠔洲路(近東成里)項目,將提供1,870伙公營房屋及1,260伙私樓;新世界(0017)元朗朗屏路永寧村項目,預計提供約4,02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1,600個私營房屋單位。

↓↓恒地、會德豐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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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申請未見存在不可克服問題

發展局又指出,上述三宗申請已取得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當局現階段未見該三宗申請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問題,而項目所需的基礎設施工程與項目的規模相稱。另外,三宗申請所納入的政府土地規模恰當,除提升房屋單位數目外,更有助完善發展布局,從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申請人仍須進行技術評估,確定發展參數,以及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以便進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如進展順利,相關工程期望最快可於2025年展開。

↓↓新地元朗蠔洲路(近東成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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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又指,為配合精簡發展程序,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時授權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的土地及房屋供應統籌組,日後就已獲顧問小組支持的申請,考慮是否在計劃公布的框架下給予原則性同意。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按現行機制,在項目進行相關法定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時作出審核。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釋放政府規劃研究及保育範圍以外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在政府主導的土地供應項目以外發揮補足作用。在先導計劃下,用地因整體基建提升而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將按70:30的比例撥作公營及私營房屋發展。一如其他土地契約修訂,申請人需向政府補地價。

↓↓新世界元朗朗屏路永寧村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