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BL小說囚10年】描寫男生姦男老師定性淫書 檢方:量刑沒問題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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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網絡女作家「狗娃子天一」(下稱「天一」)編寫販賣描寫男男情愛的「BL小說」,犯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等罪,10月底被判囚10年半,引起輿論嘩然。天一及多名同案被告人不服判決,紛紛提起上訴,案件周一(17日)二審公開開庭,庭審影片線上播放量突破246萬次。
據內媒《澎湃新聞》指出,該案的幾個焦點在書籍定性、銷售量、獲利以及情節嚴重性。此外,20年前司法解釋的適用性、印刷廠廠長和封面設計校對員的量刑是否過重亦備受關注。

寫售BL小說的女作者「狗娃子天一」遭判囚10年半,不服上訴求輕判。(影片截圖)

內地網絡小說作者天一因撰寫並銷售描寫男男情愛的BL小說《攻佔》,去年11月被安徽蕪湖警方抓獲。她一審被認定銷售淫穢書籍7000餘本,非法獲利15萬人民幣,遭判囚10年半並處罰金,同案其餘被告則分別被判囚10個月到4年並處罰金。

天一等人不服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案件於周二(18日)二審開庭,但由於部分事實未查清、部分程序出現瑕疵,公訴人建議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案件並未當庭宣判。

小說內容露骨 被鑑定為淫書

該案的主要焦點在這本涉案書籍的定性是否為淫穢書籍,以及鑑定程序是否合法。根據庭審資料,天一出生於1986年,從2009年開始創作BL小說(又稱耽美小說)。據環球時報微信公號消息,在「耽美圈」裏,天一比較知名,因她的小說含「重口味」內容,如她所著涉案《攻佔》一書描述的是17歲男生強姦自己男老師的故事。

天一的律師在庭上指出,該案將《攻佔》認定為淫穢出版物的鑑定程序違法,認為鑑定書日期早於調查日期、檢測內容不明等,不具備刑事案件的證明效力。公訴人則認為,該案鑑定書無鑑定人簽字,未附鑑定人的鑑定資質,因此在程序上確實存在瑕疵,但「先鑑定後查封」恰當地反映了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是合法的,正是因為有了鑑定意見證明,警方才能作出查封處理。

對於一審判決認定的銷售數量,公訴人表示數據不存在問題;而獲利方面,天一的律師認為,原審法院判決時,把經營數額等同於非法獲利,加重了天一的罪名。公訴人並未對此作出回應。

公訴人重申案件達嚴重情節

天一律師稱,20年前的司法解釋規定製作、販賣淫穢物品「情節特別嚴重」為5000冊以上、金額15萬元以上,但天一的盈利約為10-12萬內,卻被指銷售金額在15萬,認為有違法律條文,且上訴法律條文已經過時。

不過公訴人重申,根據天一的銷售數量和金額,已經達到了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在沒有新的司法解釋出台前,上述解釋仍然適用。

對於印刷廠廠長、美術編輯被判刑,公訴人認為他們已知悉書籍內容涉及男同性戀、色情和性愛,因此與天一構成共同犯罪。美術編輯林某某設計封面、校對獲利3100元人民幣被判囚4年,是已經考慮其情況減輕量刑,不屬於律師所說的量刑畸重。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