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酗酒漢揮斧砍傷5歲親生兒 只因「吵鬧影響我休息」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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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江蘇宿遷一名男子特意買來一把斧頭,藏在家中,並在謀劃了一周後,將5歲兒子捆綁起來,對其用斧頭多次砍、打,試圖殺死自己的親生兒子。
男子經鑑定後,其行為符合酒精所致人格改變。該男子解釋自己的行為時稱:「他總是吵鬧,影響我休息。」

男子被捕後,經鑑定其行為符合酒精所致人格改變,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資料圖片)

內媒報道指,經警方調查,今年36歲的張某長期酗酒,有家暴史,並且不務正業。由於家庭沒有穩定收入,所以妻子外出打工,而張某則留在家中照看5歲大的兒子,但是張某卻在家經常喝醉酒,而在喝醉後,張某多半都會把兒子一個人鎖在屋裏,自己出去閒逛。

2019年暑假期間,張某在家帶孩子時,因嫌兒子經常吵鬧,竟然產生了殺死兒子的念頭。2019年8月23日,張某買了一把斧頭收藏在家裏。8月31日晚上12點左右,兒子又吵鬧了起來,於是張某用布條將兒子的手腳捆綁,用毛巾將嘴塞住,並將兒子按在地上,用斧頭砍兒子的頸部,並用斧頭柄擊打兒子的頭部,導致兒子脖頸、前胸、後背、頭部受傷。

事後經鑑定,男童的傷勢構成輕傷一級。根據中國《人體輕傷鑑定標準》,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其中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一級更嚴重。

張某被捕後,經鑑定其行為符合酒精所致人格改變,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