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民報警稱遺失4包毒蘑菇 警方全力搜尋後證是烏龍一場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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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越秀區警方今日(23日)在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周三(22日)晚上9時左右,事主報警稱其在地鐵黃花崗站B口遺失一大包蘑菇,蘑菇被分裝成12小包,其中2包有劇毒、2包對神經系統有損害。警方正全力搜尋查找上述蘑菇下落,呼籲市民若有拾獲馬上報警。
城市當中有市民遺失毒菇,引發不少網民好奇和擔心。不過,警方在下午又發布消息稱,事主發現毒蘑菇並未遺失。

廣州市民報稱在地鐵站遺失毒蘑菇。(資料圖片)

根據越秀區警方23日凌晨發布的通報,事主報稱是在廣州地鐵黃花崗站B口人行道台階處,遺失裝有上述蘑菇的透明夾鏈袋(長闊分別約為25和15厘米),袋內有12小包不同種類的蘑菇(未標註名稱),其中2包有劇毒、2包對神經系統有損害。

警方在通報中表示,正組織力量全力查找,希望知情群眾盡快向公安機關反映情況;如有發現請立即聯繫警方,勿擅自處理。

對於城市當中有市民遺失毒菇,不少網民都感到離奇,也有人擔心撿到的人會誤食。但也有人指出,事主很可能是科研人員,但警方的通報內容太模糊,才造成大家誤解:

「這要是被人撿到太可怕了」
「為什麼要帶毒蘑菇走來走去?」
「人來人往,危機四伏,豈能兒戲?」
「這新聞應該寫清楚點,明顯就是科研人員採集的樣品,樣品遺失了」
「黃花崗站,估計是省微生物研究院的採集標本,奉勸撿到的趕緊報警」

涉事毒蘑菇是事主自採樣本,並未遺失,而是事主交接過程中出錯。(資料圖片)

及至下午12時多,越秀區警方發微博表示,原來事件是虛驚一場。事緣7月22日下午3時左右,事主劉某與陳某在地鐵黃花崗站B口見面,期間交接一包含有毒樣本的自採野生乾蘑菇。當晚6時左右,劉某發現陳某交予其的蘑菇樣本不見,懷疑在見面的地鐵口附近遺失,於是報警。

23日上午11時左右,經警方和事主全力查找,在核查並排除所有遺失的可能性後,最終在陳某自己隨身攜帶的一個禮品袋中,發現劉某報稱遺失的蘑菇樣品,經清點,所有蘑菇均已找回,沒有遺漏。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