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悲劇】不堪丈夫長期家暴 廣西婦與子女聯手殺人拋屍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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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賀州平桂區法院近日審理一宗家庭悲劇,丈夫何某對妻子陳某及一對子女長期家暴,最終陳某與子女聯手,趁何某熟睡之際將其殺死並拋屍小樹林。
陳某及兒子均因犯故意殺人罪,分別被判處有期10年及6年,女兒則另案處理。

案情指,陳某多次遭受何某家暴,例如在2018年7月,何某就因毆打陳某而兩次被警方行政拘留。去年2月26日,陳某不堪長期家暴,與子女商量後決定殺死何某。翌日凌晨,陳某趁何某在家中一樓房間熟睡之機,用繩子將何某捆綁起來。

內地已有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新社)

陳某叫來子女後,用枕頭捂住何某嘴巴,何某驚醒後反抗並大聲呼救,子女就分別按住何某手腳不讓他掙扎。與此同時,兒子用事先準備的小刀刺向何某頸部,陳某則在房間門後拿起一把鐵錘,朝何某頭部連續擊打。殺死何某後,陳某清洗房間內牆壁處的血跡,並於當晚將屍體用被子包裹好並用繩子捆住,與兒子一起拋屍至屋後200米處的小樹林。陳某又於翌日將何某的床鋪拆掉,連同衣物、棉被、鐵錘、繩子等物品丟進灶台燒毀。

經鑑定,何某頭部因遭受鈍器致顱腦嚴重損傷死亡,全身多處損傷為銳器、鈍器共同作用形成。陳某於同年3月5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

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某及兒子因不堪忍受何某的長期家庭暴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陳某提起犯意並積極實施犯罪行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兒子起次要輔助作用,是從犯。何某對陳某及子女長期家庭暴力,對本案的發生負有過錯責任,故被告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