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冤獄】張玉環獲釋返鄉與家人團聚 將申請700萬元國家賠償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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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男子張玉環涉嫌故意殺人案,江西高院於周二(4日)再審宣判,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已經被羈押長達9778天(約26.7年)的張玉環,是截至目前公開報道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伸冤者。
張玉環被宣告無罪釋放後,當日返回家鄉與家人團聚。張的代理律師尚滿慶表示,將幫助他申請約700萬元(人民幣.下同)國家賠償。張玉環本人則表示,除了申請國家賠償,還希望政府能幫他解決住房問題,能給他分一些田地,讓他有個安身之所,好好孝敬母親。

張玉環無罪釋放後,他的家人前來迎接。(澎湃新聞/影片截圖)

周二下午,張玉環回到闊別近27年的江西南昌進賢縣枕頭嶺張家村,他的母親張炳蓮、前妻宋小女和兩名兒子在村頭迎接他。當日晚間,張玉環在家中接受內媒採訪時表示,他曾想過自己會有平冤的這一天,「這是遲早的事,遲早會還我清白,正義會遲到但是不會缺席。」

張玉環表示,他希望政府能幫他解決房子問題,「我沒有房子,我兒子也沒有房子,希望能給我安置房,給我一個安身的地方。我還要在家中孝敬老娘(母親),我這麼多年都沒有孝敬她。這麼多年,我沒有做到做父親的責任,也沒有做到一個做兒子的責任,我兒子埋怨我恨我,我也理解。」至於安身的住址,張玉環說,「有拆遷房更好,我這裏的房子都倒掉了,住不了。還希望政府把我的田、兒子的田、孫子的田都分給我。」

談及26年的冤獄,張玉環稱,他在監獄中寫過五六百份申訴狀,吃了很多苦,也受了很多委屈,「但是政府能給我平冤昭雪,要感謝黨的政策逐漸完善了。」他說,事情已經發生了,事情已經過去了,「我接受他們(經辦案件單位)的道歉。」

張玉環透露,他會申請國家賠償,並委託律師來代理。談及未來生活打算,張玉環再次提到政府幫他安置房屋的請求,「我現在就想政府能給我批點房子和田地,孝敬老娘。現在我都變得和傻子一樣,出去東南西北都分不清,已經完全和社會脫軌了。」

張玉環(右)出事前與妻子的合照。(澎湃新聞)

據此前報道,張玉環1993年10月27日被指控涉嫌殺害兩名男童而被捕,此後被判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玉環多次上訴,堅稱自己無罪,曾遭到刑訊逼供。江西高院最終在2019年3月1日對該案作出再審決定。

及至今年7月9日,江西高院第四審判庭公開開庭再審張玉環案,省檢察院出庭檢察員當日在庭上表明建議改判無罪,認為原審認定的物證證明力不足,三份物證都不能直接證實張玉環有實施犯罪行為,全案沒有任何客觀證據。檢察員又提到,張玉環的兩份有罪供述前後矛盾,作案地點、手段、拋屍時間等重要環節都有重大差異,真實性存疑,原審判決僅以一份有罪供述定罪,先供後證,與事實不符。

最終,法院在8月4日作出了前述判決,宣告張玉環無罪。宣判後,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代表該院向張玉環賠禮道歉,並告知其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代表該院向張玉環賠禮道歉。(網上圖片)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