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建「色情帝國」:10年組織賣淫16萬次 區書記公安局長涉案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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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江蘇徐州「黑老大」王在清因組織賣淫罪等多項罪名,一審被判刑22年。
內媒近日報道了該案的來龍去脈。內地媒體指,王在清曾是當地赫赫有名的「聰明人」,「黑白通吃」的他,公安局長眼裏是「小兄弟」,在手下眼中則是「大哥」。根據法院判決書,王在清旗下的色情集團在10年時間裏組織賣淫16萬次,獲利1.2億元(人民幣,下同)。他落網後,牽連出區委書記和包括公安局長在內的10多名警員落馬。

小麗是徐州一名妓女,被稱為99號技師。被警方拘捕時,她正幫客人沖涼,1小時前還曾接過客,賺了300多元。小麗說,只要被客人選中,一次提成至少330元,「上鐘不允許帶手機,不能接私活,更要對客人隱私保密。」

▼ 王在清旗下的不少會所設置在酒店內 裝潢非常精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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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特意到南京和澳門考察裝修風格

妓女們雖互不相識,卻都是王在清賣淫網絡的成員。據了解,王在清為了用正規按摩掩飾賣淫服務,在對海天淨塵私人會所裝修前,特意到南京和澳門考察裝修風格。為躲避警方查處,他還安裝了不少防盜門和密碼門。為了規避法律風險,王在清用其親屬的名字註冊過多間公司。

當地曾有傳言稱,王在清旗下的妓女,都要比其他妓女「更有面子」。因為王在清背後有着龐大的政商關係網,出了事都能擺平。後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案發,王在清賣淫網絡中有多達百名妓女,共非法獲利1.2億元,成為江蘇地區近年來規模最大的賣淫集團。

王在清被判刑22年。(上游新聞)

王在清旗下會所對妓女的儀容儀表、培訓站姿、禮貌用語、服務流程、工作時間等均有明確規定,上班期間一律穿灰色短袖襯衫搭配黑褲的工作衫。妓女要整潔、講衛生,上班時間是每天下午1時到凌晨2時。同時,王在清還註冊辦理了多個POS機,實行單獨管理妓女和財務工作的制度,以規避風險。

王在清對妓女的提成也做出明確規定。以680元為起點,妓女可拿到嫖妓款項4到6成的提成,但絕不允許私下接客。2010年夏天,曾有旗下經理私自會所外妓女到會所內為客人提供性服務,王在清得知後將涉事兩名經理關押在辦公室內,先後以毆打、辱罵、恐嚇等方式對二人審問,並要求他們上繳「非法所得」。

在王在清的運作下,旗下賣淫場所每月純利潤就可達500萬元以上。這些錢除了用作償還貸款外,更多的是用於王在清等人個人消費,包括吸食毒品和嫖妓。

今年6月3日,王在清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聚眾淫亂罪等16項罪名,被判囚22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4年。王在清的前妻王景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犯騙取貸款罪、高利轉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涉案的其餘27人,也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項罪名分別獲刑。

據司法機關查明,為尋求非法保護或獲取非法利益,王在清先後向11名公職人員行賄財物價值200餘萬元,向8名金融機構人員分別行賄財物價值190餘萬元。涉案者包括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副局長,雲龍分局原政委、雲龍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原局長,徐州市沛縣政府原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曹為民等4名公安局長。徐州市雲龍區原區委書記方正華,因幫助王在清謀利致使國家資產損失788萬元,僅擔任3年區委書記便落馬獲刑。

(上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