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面服刑】內蒙古殺人犯獄外結婚生子 65名涉案公職人員被處分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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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網站周三(16日)發布消息稱,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在王韻虹「紙面服刑」7年案件的查辦中,對其專利減刑、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等環節中有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深挖徹查,已對當地監獄管理局、法院、公安機關等26個單位的65名公職人員進行了黨紀政務處分。

重犯不用受罰事件被稱為「紙面服刑」。據此前報道,內蒙古男子王韻虹2001年7月曾收受當地一專修學院院長張明德20萬元人民幣充當「殺手」,將一名女子殺害後棄屍草叢。及後王韻虹潛逃至浙江、廣西等地藏匿,至2004年3月被雲南麗江警方逮捕。2006年1月,王張兩人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王韻虹死緩「保命」後,於2008年6月被內蒙古高院減為無期徒刑,2011年3月又被減為有期徒刑15年。及後,他又獲數次保外就醫,在監獄外時間長達7年多,還在獄外旅遊、工作、結婚生子。

官方通報指,經內蒙古紀委監委調查,在王韻虹辦理暫予監外執行等過程中,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原副院長王全仁等人,多次違背事實,隱瞞真相,違規出具《呈請罪犯保外就醫病情危重報告書》、《罪犯保外就醫病情鑒定意見書》等相關規範性文件,除第一次保外就醫外,其餘歷次保外就醫、暫於監外執行均不符合法定條件。

在王韻虹「紙面服刑」7年案件中,內蒙古監獄管理局多人受到處分。(資料圖片)

此外,根據調查結果,內蒙古監獄管理局原政委姜和平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三級主任科員;內蒙古監獄管理局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原所長楊文智,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原副院長王全仁,醫生李齊放、高春桃、張滿、陳華,呼和浩特第一監獄法制科原科長姚利平,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司法局迎新路司法所原所長武玉忠等8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他違紀違法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失職失責人員被嚴肅問責。

通報稱,截至今年8月21日,在王韻虹「紙面服刑」7年案件中,內蒙古監獄管理局、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醫院等26個單位有65名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內蒙古紀委監委還稱,深挖徹查違法「減假暫」背後的腐敗根源後,相繼又發現了罪犯鄒慶、莊永華、王寶寶、郝偉成等相關人員違規減刑、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線索,與該案併案查辦。

(中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