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于歡提前出獄回家 法院指確有悔改表現依法減刑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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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地傳媒報道,在服刑4年7個月4天後,「辱母殺人案」當事人于歡已減刑出獄,於昨日(18日)上午獲釋後回到家中。于歡家人透露,于歡今日(19日)在老家祭拜爺爺奶奶,同時感謝鄉親們對他的幫助。

山東聊城中院在《刑事裁定書》中稱,于歡在服刑期間,能夠悔罪認罪,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各項學習,完成勞動任務,確有悔改表現,依法可以減刑。

山東「辱母殺人案」早年轟動一時。2016年4月14日,時年22歲的于歡因母親蘇銀霞遭十多名討債人以「陽具打臉」、「彈煙蒂」等方式肆意辱罵毆打和猥褻淩辱,他持水果刀反抗,最終造成1死3傷。2017年2月,于歡故意傷害罪罪成,一審被判無期徒刑。2017年6月,二審獲法院認定屬防衛過當,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

于歡母親蘇銀霞則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法院判監3年,去年12月14日刑滿釋放。蘇銀霞頭髮全白,她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坦言兒子因她獲罪,自己心懷愧疚,於心不忍。

于歡母親蘇銀霞頭髮全白。(紅星新聞)

(新京報/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