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婦啞忍家暴40年訴請離婚 法院駁回:應珍惜來之不易幸福晚年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陝西黃陵縣一名李姓女子,1980年與丈夫楊某登記結婚後,一直遭受對方家暴。但為了照顧3名子女,她多年來忍氣吞聲。如今40年過去,3名子女都已成年工作且娶妻生子,李女便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然而,當地法院最終駁回了李女的訴訟請求,判決書指出,「年少夫妻老來伴」,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的此案判決書,1980年,李某與楊某登記結婚。由於雙方婚前了解較少,婚後李某發現丈夫脾氣暴躁易怒,經常打罵自己。為了照顧年幼的3名子女,她多年忍氣吞聲。

從結婚起的40年來,李女一直忍受丈夫的暴力。(示意圖/資料圖片)

如今,3名子女都已成年工作且娶妻生子,她便向法院訴請離婚。楊某不同意離婚,辯稱自己雖有不對的地方,但「年紀大了開玩笑很正常」,何況自己沒有出軌。楊某說,年老應該「互相照應」,希望妻子再給他一次機會。

陝西省黃陵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夫妻兩人共同生活40載,且將子女3人撫養成人,「40載攜手歲月,風裏雨裏實屬不易,都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雙方雖因瑣事發生矛盾,但並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年少夫妻老來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撐」。

法院指出,兩人今後只要能互諒互讓,相互珍惜,加強溝通與交流,妥善處理化解現有矛盾,仍是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最終,法院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50元由李某承擔。

不過,這項法院判決在內地網絡上卻遭受一面倒的批評。有網民表示「三觀盡毀」,指出李某已忍受家暴40年,走到晚年,離婚或許就是她這輩子最大的執念,而法院竟然駁回,實在難以理解:

「這難得的福氣讓法官也享受享受吧」
「那法官替她感受家暴嗎?站著說話不腰疼,40年!」
「家暴40年都解脫不了,這是什麼世道」
「有沒有權利不愛了?」
「哪來的幸福晚年太扯淡了!」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