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7歲少年出手解救被猥褻少女 卻遭以故意傷害罪追責羈押惹議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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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市17歲少年王勇去年出手解救被猥褻少女,並動手還擊疑犯致其受傷。結果,王勇被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並羈押在看守所,而涉嫌猥褻的少年則未受到任何處理。
王勇父親王恒波近日接受內媒採訪娓娓道來,難抑激動,認為兒子當時是正當防衛,「於情於理於法,還有正義可言嗎?」

據王恒波指,兒子王勇2019年12月10日凌晨在接到了兩名女同學電話後,到一間酒吧聚會。後來,現場又來了兩名少年,其中同樣未成年的和某豪選擇坐到了少女佳佳(化名)旁邊,雙方此前並不認識。惟和某豪喝了一會酒後,開始強行摟脖親吻佳佳,女方反抗推開並請求王勇帶她離開,惟和某豪追上繼續喋喋不休。

就在王勇到馬路邊準備打車把女孩送回家時,和某豪又追了過來並揮拳打在王勇臉上,王勇於是還手,在和某豪被打倒地上後再朝其屁股踢了一腳,然後離去。

事後,王恒波在派出所被民警告知,和某豪鼻子粉碎性骨折,估計九成會構成輕傷,料王勇要負刑事責任。和某豪一家則索償6萬元人民幣,令王恒波一家大感冤枉,雙方未能協商解決。從今年5月7日起,王勇取保候審,至12月15日因涉嫌故意傷害被當局執行逮捕,羈押在焦作市看守所近半個月時間。至於和某豪則在蘇州打工,未受到任何處理,即便王勇眼眶上部也被打傷、佳佳父親亦多次控告下。

辦案民警表示,不管什麼原因,只要構成輕傷,就按故意傷害罪定案,辦理刑拘手續,而檢察院也決定批捕。王恒波則對案件的定性感到實在不公,認為非但沒有弘揚社會正氣,反而是助紂為虐。

而對於王勇的行為緣何未被認定為正當防衛而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責且執行逮捕,內媒周一(28日)試着到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檢察院採訪,惟被拒絕。根據王恒波提供的與該院未檢科有關人士的電話錄音,該科曾指對於案件定性,檢方自有依據認定,告知也只會對律師,不會向案件雙方解釋,而法醫鑑定結果的疑問,也只能由律師去提交重新鑑定的申請。

(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