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7天內與越南新娘閃婚」 福建婚介公司被質疑低俗營銷
撰文:孫聖然
出版:更新:
福建泉州有婚介公司掛出「全國七天閃婚領證,越南新娘」的廣告標語,宣稱可合法辦理涉外婚姻登記,但對來華簽證、身份背景等問題避而不談。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後,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調查。
有網民日前在社交平台帖文稱,建泉州市鯉城區某小區旁一間婚介公司在門外赫然掛出,「全國七天閃婚領證,越南新娘」的廣告,並列出多個省份「本地新娘、網絡新娘、異地新娘」的服務項目。
廣告內容旋即引發網民質疑其涉嫌低俗營銷,甚至可能觸碰法律紅線。對此,涉事婚介公司證實內容屬實並解釋,「中介撮合、介紹外籍配偶,也有國內資源。越南新娘主要是合法婚姻登記,我們協助客戶辦理相關手續。」
婚介公司還稱,所有流程都必須「合法合規」,惟對於越南新娘的來華簽證、身份背景等問題則含糊其詞。不過,針對該情況,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已經進行調查,並將依法依規處理。
1994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國辦發〔1994〕104號),規定嚴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任何個人不得採取欺騙手段或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
有內地律師認為,若果涉外婚姻中介合約違反國家政策的要求,即使簽訂也會被法院認定無效。在司法實踐中,不少法院還會以「涉外婚姻中介服務將婚姻商品化,有損社會公德、違背公序良俗」為由,認定涉外婚姻中介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