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祈福放生2.5萬斤外來物種鮎魚 涉破壞生態被判賠5.8萬元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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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近年來屢有祈福放生事件發生。2020年,一名女子花9萬元(人民幣,下同),購買了2.5萬斤屬於外來物種的鮎魚放生。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披露案情指,涉事女子和賣魚者合共被判處賠償金5.8萬元。

女子花9萬元購買2.5萬斤屬於外來物種的鮎魚放生。(央視新聞)

2020年12月,徐某為了給家人和朋友祈福,從劉某處購買了9萬多元的鮎魚,並在未向主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到江蘇省常州市的錢資湖放生,被相關工作人員和周邊群眾阻止並報警後,徐某偷偷轉至常州長蕩湖繼續放生,合共放生了2.5斤鮎魚。惟由於鮎魚屬於熱帶魚類,不耐低溫,隨後大量死亡。

長蕩湖水產管理委員會管理處及時將情況向上進行了匯報。當局即時組織人員打撈,歷時10天累計打撈出死亡鮎魚20208斤。經鑒定,死亡鮎魚為革胡子鮎,屬於外來物種,原產於非洲尼羅河流域,食性雜,生長速度特別快,是本土鮎魚生長速度的5到6倍、繁殖能力很強,耐污水、耐低氧,甚至能離水爬行,具有很強的入侵能力。

專家稱,外來物種入侵有很多危害,包括損害人類健康、造成惡性種間競爭、繁殖干擾和基因污染等,還會在動植物間傳播疾病,產生動植物疫情,造成棲息地環境改變,甚至導致本土物種滅絕。而且外來物種入侵危害存在滯後性,對這些危害的監測、防範和治理都面臨很大的困難和挑戰。

歷時10天累計打撈出死亡鮎魚20208斤。(央視新聞)
專家評估,未打撈上岸的4792斤革胡子鮎若存活,將會成為優勢物種,捕食各種魚苗和底棲水生動物,嚴重損害長蕩湖生物多樣性。(央視新聞)

專家評估,未打撈上岸的4792斤革胡子鮎若存活,將會成為優勢物種,捕食各種魚苗和底棲水生動物,嚴重損害長蕩湖生物多樣性。

經法院經審理認為,徐某、劉某在未向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擅自投放大量外來物種的行為違反國家規定,導致該水域環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發生不利改變,造成生態環境損害及生物安全風險,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及懲罰性賠償責任。判決徐某、劉某承擔生態資源損失、服務功能損失、事務性費用及懲罰性賠償金共計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