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達數十萬元 江蘇漢捕撈「水中大熊貓」中華鱘後貪吃獲刑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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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吃一條魚卻換來牢獄之災?江蘇男子李某義早前非法捕撈了一條有「水中大熊貓」稱譽且極度瀕危的中華鱘,然而他不但未採取任何保護措施,反而將其烹飪食用。案件周五(4日)「世界環境日」前夕於如皋市法院長江流域環境資源第二法庭開庭審理,李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成,一審被判囚1年4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下同)。

今年2月上旬至3月,在未取得鰻魚苗專項(特許)捕撈許可證下,李某義與妻子錢某某、幫工潘某某駕駛漁船及浮子筏,到啟東市連興港、恆大港附近海域定置25張了鰻魚苗網以非法捕撈。3月6日,李某義等人收取鰻魚苗期間,發現捕獲屬國家保護動物的中華鱘,然而李並未確認該魚是否已死,亦沒採取任何保護措施,反而聯繫他人打算出售。遭拒後,李認為中華鱘已死,遂將其分解,把其中的魚頭、內臟拋入長江口水域,再將魚身帶回家煮食。

中華鱘屬國家保護動物。(中新社)

經鑑定,李某義使用的漁具屬被動性網具,對捕撈對象無選擇性,而涉事魚組織物種為中華鱘,且屬年齡約5至6歲的幼魚,價值總計約19萬至37萬元。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主觀上具間接故意,其明知未取得專項特許捕撈證即進行捕撈,屬違法行為;明知使用的網具或致其他漁業資源的損失,仍對危害後果的發生持放任態度。法院又指,被告行為造成一尾中華鱘死亡,除對中華鱘種群外,更對長江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造成了嚴重的破壞。不過,考慮到被告審查起訴階段及庭審中均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審理期間又自願預繳3萬元的生態損害賠償金,遂當庭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