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麗江退伍女兵反殺醉漢被羈押 正當防衛撤訴獲國家賠償18萬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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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雲南麗江退伍女兵唐雪,多次被醉漢李德湘攔下騷擾、挑釁,甚至手持菜刀在家門口不停狂砸。唐女從家中拿出兩把生果刀出門理論,在雙方糾纏期間,刀尖插入李男右胸造成死亡。
案發後,唐雪被警方刑拘、批捕,一度遭當地檢方以故意傷害罪起訴,但檢方最終將事件界定為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麗江市永勝縣檢察院撤訴,對唐雪作出不起訴決定。《紅星新聞》昨日(20日)報道,永勝縣檢察院已向唐雪賠償18萬餘元。

唐雪獲國家賠償18萬。(紅星新聞)

今年5月,唐雪委託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王艷濤,向永勝縣檢察院申請國家賠償共計18餘萬元。唐雪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稱,從2019年2月10日被刑拘,到2019年12月30日從看守所釋放,她累計被侵犯人身自由324天,她和家人均背負巨大的精神壓力。

她此前接受《紅星新聞》採訪時稱,事發後,其父母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離開老家,居無定所;此外,至今仍有部分網絡言論認為她是故意傷害、故意殺人、不構成正當防衛、是「殺人犯」,令她難以接受。唐雪表示,她始終認為自己沒有做錯,「我沒有故意去挑釁。別人都登上家門了,不是我有意去製造這些麻煩」。

今年7月20日,永勝縣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決定賠償唐雪18萬餘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2餘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6萬元。檢察院稱,基於唐雪被不起訴後,案件被全國媒體廣泛宣傳報道,客觀上已經起到了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作用,經協商,在送達《刑事賠償決定書》時,由該院檢察長當面向其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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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前報道,2019年2月8日晚上11時許,時年25歲的唐雪乘坐朋友駕駛的私家車返家途中路遇李德湘,後者醉酒並在村內無故攔截過往車輛。李德湘拍打唐雪乘坐的車輛並作出言語挑釁,她未予理睬;當她回到家門口,因未帶鑰匙致電父親唐某勇回家開門,並告知對方被李德湘攔車一事。

隨後,唐某勇帶唐雪找李德湘評理,雙方發生爭執、廝打,唐某勇之後與唐雪回家。李德湘一直留在唐某勇家附近,聲稱要喊人將唐家一家人砍死。2月9日凌晨1時許,李德湘手持菜刀跑到唐家大門外側用菜刀砍砸大門,並用腳踢踹。唐雪聽到砸門聲後起床,在廚房取了一把削果皮刀和一把生果刀旁身。

李德湘看見唐雪出門後,衝上前踢其腹部一腳,又對她拳打腳踢。過程中,唐雪情急之下掏出生果刀用力反抗、揮刺,後雙方被其他人拉開。李德湘離開後邊跑邊大喊「拿刀來」,後在奔跑過程中倒地,其朋友上前發現他受傷,送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李德湘系被他人用銳器致傷右胸部,傷及升主動脈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