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祖孫溫馨照造謠為「73歲企業家豪娶29歲美女」 廣東漢獲刑一年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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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一張被形容為「老夫少妻」的照片在網上瘋傳,配文更寫上「73歲東莞清溪企業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等字詞。有關圖文在網上擴散後,有網民發現照片是盜用一名女生幾年前和外公拍攝的寫真照片。周一(25日),最高法院發布《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顯示被告吳某飛造謠上述「老少夫妻」一案,誹謗罪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11月19日,名為「飛哥在東莞」的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布一張白髮高齡男子與一名女子的合照,配文稱是73歲東莞清溪鎮企業家豪娶廣西大美女,禮金達88萬元(人民幣.下同)禮金,還有一套80萬二房公寓及一部豪車。

兩日後,當事人「_Niki君_」 在微博發文回應被造謠事件。她表示,網傳「老夫少妻」的照片是她與外公的合照,源於她在2018年12月29日在小紅書上發布的帖文。當時她在上海工作,外公從家鄉來上海看她,便拍下了一些遊玩照片並發布。她稱,事件令她非常崩潰,對其生活已經造成困擾,已聯繫律師要嚴肅追責。隨後,「飛哥在東莞」改名並刪除原貼。

2021年11月23日,吳某飛(即「飛哥在東莞」)因編造、散播假訊息,誹謗他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據最高法院所發布的《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顯示,吳在網上平台以個人帳號「飛哥在東莞」編發故事,為開展地產銷售吸引粉絲、增加流量。他在網上瀏覽到被害人沈某某發布的「與外公的日常」帖文,遂下載並利用貼文圖片在上述網絡帳號上發布帖文,捏造「73歲東莞清溪企業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贈送禮金、公寓、豪華汽車」。

上述貼文資訊在網路上大量轉載、討論,引起網民對沈某某肆意謾罵、詆毀,相關網路平台上對上述貼文資訊的討論量為75608條、轉發量為31485次、閱讀量為4.7億餘次,造成極惡劣社會影響。此外,被告也針對閔某捏造並在網路上發布誹謗訊息。廣東省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以誹謗罪對吳某飛提起公訴。

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被告在資訊網絡上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且嚴重危害社會秩序。 綜合被告犯罪情節及認罪認罪狀況,以誹謗罪判處被告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引起大眾討論,事件亦引來官媒的關注。事件發生後,《人民日報》曾發表評論文章稱,營銷號不是一個人在「戰鬥」,背後是一群人在瘋狂,此類惡意營銷已成為網路公害。

文章稱,監管部門對這種亂象理應零容忍,採取有針對性的舉措,對這類個案堅決依法打擊;網絡平台也不能為此類帳號提供空間,不能讓謠言長了翅膀在平台上亂飛,更不能聽任這樣的人換個「馬甲」繼續作惡。文章強調,應揪住「飛哥在東莞」是誰在操作,背後有無黑色利益鏈,如何最大程度瓦解惡意營銷賬號的生存空間等問題。在健全管理制度和機制上下功夫,以治標促進治本,以治本鞏固治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