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將領馮欽哉行賄?不滿電視劇情節非史實 嫡孫提訴護爺爺名譽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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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電視劇《西安事變》一段有關抗日將領馮欽哉向錢大鈞行賄金條、炸毀煤礦的情節引發爭議,馮欽哉的嫡孫馮寄寧認為,上述情節屬於惡意編造,嚴重侵犯了馮欽哉的名譽權,15年前將拍攝方西安電影製片廠告上法庭,最後贏了官司,獲製片廠登報致歉。詎料事隔多年,該電視劇的侵權橋段再次出現在網上,74歲的馮寄寧決定再次打起法律戰。他近日表示,自己不要賠償,要的是一個說法,「歷史人物不能隨意戲說,電視劇更不能胡編」。

馮欽哉先後投身辛亥革命、護國討袁、北伐戰爭、抗日戰爭等。(Wikimedia Commons)

史料記載,馮欽哉原為國民黨陸軍上將,早年加入同盟會,追隨孫中山,先後投身辛亥革命、護國討袁、北伐戰爭、抗日戰爭等,1949年任華北「剿總」副總司令,後隨傅作義總司令北平和平起義。而馮寄寧身為嫡孫,退休後主力研究、收集有關馮欽哉的資料。

2007年12月,西安電影製片廠有限公司拍攝的36集電視劇《西安事變》在央視八頻道播放。劇中情節包括馮欽哉炸毀煤礦、隨手槍殺少將江天正、賄賂錢大鈞金條一根等。馮寄寧認為上述情節對馮欽哉名譽造成嚴重損害,遂提起訴訟,要求西安電影製片廠停止侵權,恢復名譽。

2008年8月5日,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認定上述情節均沒有證據證實為史實,認定馮欽哉將軍給錢大鈞行賄金條之情節貶損了馮欽哉人格,侵害了馮欽哉的名譽權,構成了民事侵權,判製片廠停止有關情節播出,在全國性報刊為馮欽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並向馮寄寧賠禮道歉。製片廠事後也履行了義務。

西安電影製片廠曾登報致歉。(上游新聞)

本以為糾紛自此告一段落,然而,2019年,馮寄寧發現多個網站正播放《西安事變》,其中侵犯馮欽哉名譽權的內容並未刪除。於是,但他決定再次發起維權,維護爺爺的名譽。

經查,原來網站播放權來自於霍爾果斯一家傳媒公司,且授權方正是西安電影製片廠。馮寄寧遂對播放影片的網站進行起訴,後與該網站及霍爾果斯某傳媒公司達成和解並撤訴。資料顯示,2022年2月28日,霍爾果斯某傳媒公司與西安電影製片廠簽訂賠償協議,約定傳媒公司與馮寄寧的賠償款,由西安電影製片廠承擔。

不過,當馮寄寧再訴西安電影製片廠時,雙方因該協議產生了爭議。馮寄寧認為,西安電影製片廠蔑視法律權威,知錯不改,為謀取利益,故意繼續傳播,致使侵權範圍擴大。但西安電影製片廠認為,馮寄寧主張的事實,西安電影製片廠已經進行了賠償,賠償過後,未再實施新的侵權行為,根據一事不再理的原則,法院應駁回馮寄寧訴訟請求。

馮寄寧提供的相關證據及判決。(上游新聞)

對此,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認為,只有在霍爾果斯某傳媒公司授權其他方公開傳播時,才能引發社會對馮欽哉名譽評價的降低產生侵權損害後果。鑑於西安電影製片廠實際上已經承擔了侵權損害賠償責任,馮寄寧再單純對西安電影製片廠向霍爾果斯傳媒公司的轉讓行為要求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一審法院依法不予支持,遂駁回了馮寄寧的訴訟請求。之後,馮寄寧不服上訴,認為西安電影製片廠明知有錯卻繼續轉讓播放權,他要的不是賠償,而是一個說法。

10月26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終審判決,認定西安電影製片廠存在過錯,判令西安電影製片廠在全國發行報刊上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馮寄寧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人民幣。

馮寄寧等來判決,但他強調自己不是要賠償,而是要一個說法。(上游新聞)

法院認為,西安電影製片廠轉讓播放權的行為與各平台播放侵權情節有直接因果關係,且西安電影製片廠明知有侵權情節,卻不刪除,對外轉讓播放權,其對本次侵權有過錯,應認定西安電影製片廠侵犯了馮欽哉的名譽。另一方面,《西安事變》並非僅在某影片網站平台播出,而是在多家平台播放,其中法院判決另外兩家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均是因馮寄寧郵寄信函要求其停止侵權,但兩公司在收到投訴後未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都承擔怠於履行義務的法律責任,而非替代西安電影製片廠承擔法律責任。因此,不能認定西安電影製片廠已經承擔了全部侵權民事責任。

雖然西安電影製片廠依照法院判決給馮寄寧支付了3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卻沒有如馮所期盼的登報致歉。對此,馮寄寧表示,自己想不通為何一句「道歉」是如此之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