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迎財神求姻緣怎麼做? 11大禁忌曝光「忌回娘家」已廢除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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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想求財運怎麼做?台中市名門命理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楊登嵙建議,今年的第一個願望,如同「頭香」,願望特別容易實現,若要迎財神建議除夕晚上23時至大年初一的凌晨1點及初一早上3至5點,首次出門、往南找「陽廟」(供奉觀世音菩薩、關聖帝君、財神爺、媽祖娘娘、福德正神等)拜拜祈願。

楊登嵙提醒,出門時心想今天非常快樂,要去迎接財神來家中,回家時心想財神跟著自己回家,回到家中後,心想財神已至家中,並且上神案,然後將大門關上。若南方沒有自己覺得不錯的「陽廟」,可往東北方的「陽廟」祈求,另信奉天主教、基督教則到該方向的教堂,祈求今年鴻圖大展,財運滾滾。

車公廟一直是香港香火很旺的廟宇,新年期間有不少人去參拜。(圖 / 小紅書)

姻緣方面,楊登嵙也說,針對姻緣、感情「求喜神」,若想求姻緣,可在大年初一早上1至3點或9至11點從住的家裡或飯店出發,往東北方找一家自己覺得不錯的「陽廟」,以同樣的方式向廟裡的神明祈求姻緣浮現,求得良緣;若東北方沒有自己覺得不錯的「陽廟」,可往西南方的「陽廟」祈求。

楊登嵙也特別提醒,大年初一第一次出門,求今年第一個願望「頭香」,因此,求事業財帛或求姻緣感情,只能兩者選擇一種。

此外,過去大年初一有不少民俗禁忌要注意,楊登嵙也列出11項初一不能做的11大禁忌,不過隨著時代改變,有些禁忌已經消失,例如「初一忌回娘家」習俗並未被列在其中。

楊登嵙表示,過往的理由是嫁出去的女兒不要在大年初一天回娘家,最好初二、三回娘家,否則會影響娘家家運。但楊登嵙認為,隨著時代逐漸改變,這些禮俗已悄悄的消失。

2月9日,不少善信提早到黃大仙祠外排隊上頭炷香。(黃浩謙攝)

初一十一大禁忌

一、 忌吵架或打罵小孩

不可在這一天吵架或打罵小孩,否則家中恐怕招來官訟是非。

二、 不可灑水、掃地或倒垃圾

以免掃掉家中的財氣,有果皮垃圾可以用撿的,此禁忌初五方可解除。

三、 忌吃稀飯

稀飯以前是窮人家吃的食物,所以新年吃稀飯會觸霉頭,代表來年財運會受阻。

四、 忌殺生

在新正殺生,恐怕會惹來血光之災。

五、 忌向人要債

除了給對方觸霉頭,對自己也不好。

六、 忌欠錢

若是有欠別人錢,最好在年前還清,讓自己可以無債一身輕的往下一年邁進。

七、 忌睡午覺

俗話說:「男睡田崩,女睡廚垮」。睡午覺是偷懶的象徵,會影響事業運。

八、 忌打破東西

打破東西是破運的徵兆,萬一打破了,則必須用一張紅紙或紅布將碎片包起來置於神桌下,並口誦「碎碎(歲歲)平安」,初五再拿去丟掉(送窮)。

九、 忌燈全關

大年初一晚上不可把燈全關,尤其是家中有供奉神明的人,開著燈以明亮迎接新的一年到來,也象徵希望、光明一整年。把燈全關,會讓新的一年前途黯淡。

十、 忌說不吉利的話

這是平時就不該說的,例如「死」「亡」等字,在過年期間更是禁忌,以免招來不良的影響。

十一、 紅包送禮不能是單數

好禮要成雙,所以過年包紅包一定要雙數,例如200、600、800元等,送禮也盡量要雙數,例如一盒鳳梨酥或水果最好有2、6、8、12個,因為單數及4的金額在傳統禮數上,是不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