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陽光化|逆全球化浪潮 中國推新離岸中心 投資一帶一路

撰文:許世豪 黃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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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於港交所(0388)上市的公司年報,不難發現大部分企業,雖然主要業務都是在香港或內地,但公司註冊地卻在開曼群島或百慕達等離岸國家,而持有其他跨國業務與資產時,就以英屬維京群島(BVI)公司持有。

惟在全球「反避稅」、「反洗黑錢」浪潮下,開曼及BVI等離岸公司註冊地都要走向「陽光化」。亞洲銀行(BVI)及亞銀國際金融集團創辦人溫嘉旋接受《香港01》時解釋,所謂「稅務天堂」、「離岸金融中心」等,都是過去逾20年全球化下的產物,但眼下「逆全球化」,環球分開中、西兩大陣營,以至中國在一帶一路政策下,大力推動哈薩克、迪拜等新的離岸中心發展,未來企業架構上或會出面新局面。

溫嘉旋當年曾協助不少國企及民企在香港或美國等地上市。(盧翊銘攝)

溫嘉旋擔任過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從事新股上市、併購等相關法律工作逾30年,當年國企粵海投資﹙0270﹚、多間民企通過「返程投資」結構上市,以及內地科技股多用的「可變利益實體(VIE)」架構,他都有份參與建立。近年他受到BVI政府的邀請,到當地開設亞洲銀行(BVI)。

中企成BVI 常客 「引進來、走出去」

溫嘉旋透露,據2020年的數據,在BVI開設公司的有約四成是來自中國、近一成來自香港,新加坡及台灣分別佔4%,中企已成為BVI 的常客。

他指出,過去中國急速發展,背後需要大量資金,隨著經濟改革開放,開始容許外國投資者持有內地企業股份,但在內地法律下部分行業如電信、出版等,由國家發出的牌照,需要由內地人持有,外資不得擁有。

在這個前題下,內地企業就可通過搭建VIE架構,境內實際運營的仍為內資公司,一般由創始人持股,該公司通過一系列合同,將公司收益、版權授權服務、控制權等完全交給境外並在香港或美國等地上市,從而實現境內業務在境外融資並上市的目的,「變相可以把這個不能放入上市公司的牌照,放入上市公司,再將國際資金引入。」而「VIE」涉及的層層架構,就正正利用BVI及開曼註冊的離岸公司。

「走出去」亦一樣,過去數年都見到不少內地企業到海外併購。溫嘉旋以美的集團約7年前收購德國工業機器人巨頭KUKA為例,他指整個收購都是通過離岸公司去進行,除了「避稅」外,亦可利用普通法有大量案例作參考等好處,去解決國與國之間不同法制等問題,「首先併購一定是用新公司,可以分散風險,其次德國人對中國法律不了解,而中國的法律,亦不是為(市場)國際化而撰寫,所以中間一定會用一個獨立的公司(進行併購)。」

全球化下 跨國企業以離岸公司控制多國業務

利用離岸公司持有業務或資產亦可分散風險,「 項目A的風險,不會影響項目B。」如2015年的長和系重組,於開曼群島成立新公司,然後將重組後公司與新公司股權互換,形成今日的長和(0001)及長實(1113)。創辦人李嘉誠當時稱,「過去十多年來,75%至80%香港上市公司,甚至包括國企都在開曼或其他海外地區註冊,不是對生意無信心,而是為規避做生意方面的風險。」

另一方面則與稅務有關。在香港註冊公司,若果將來需要股份轉讓的話,政府會在買賣雙方,分別收取0.1%印花稅,若果要「避稅」,最好的選擇就利用BVI等離岸公司,可見離岸公司深受上市公司喜愛,而這樣的企業架構亦一直行之有效,特別是全球化發展下,跨國企業將各種工序轉移到工資低、勞動人口密集的國家或地區,並透過離岸公司,去控制不同地區的業務。

溫嘉旋更直言,任何一個有律師都會建議企業,利用不同的離岸公司持有業務或資產,「如果公司架構不是這樣,他一定是『搵錯』律師。」

溫嘉旋直言,世界走向兩極化,未來「離岸金融中心」或遷移。(盧翊銘攝)

中國推動 「離岸金融中心」或遷移

不過近年「逆全球化」下,世界走向兩極化,一邊是歐美為首的西方國家,另一邊的以中、俄及非洲等國家。的確,不少媒體均報道歐美等國家已設立機制,審查來自中國的投資,特別是針對基建及高科技設備等企業投資或併購,大部分均會被拒絕;2020年4月瑞幸咖啡財務造假,讓美方察覺VIE架構問題;滴滴上市則讓中方警覺數據外流風險。

在中美彼此敵意螺旋快速升溫下,2021年底美國證監會(SEC)公布外國公司問責法,要求在美上市外企若連續3年無法滿足檢查要求,將禁止其股票在美國交易。

新局勢下,雖然現存離岸公司優勢仍在,但過去2、30年的全球化局面將會改變,外資尋求分散風險,兩大陣形互相投資的情況減少,相反中國近年發展一帶一路及增加在南美、非洲等國家投資。

國家主席習近平於今年9月,乘專機抵達哈薩克努爾蘇丹國際機場,哈薩克總統托卡耶夫等高級官員在機場迎接(新華社)

溫嘉旋提到,為配合發展中國亦正積極發展自已的「離岸金融中心」,如海南島的免稅區,以及哈薩克首都阿斯塔納所成立的國際金融中心(Astan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AIFC)等,「當地一個中環、金鐘加銅鑼灣大的地方行一國兩制,行普通法;迪拜國際金融中心,又是用普通法。」

他指,「現時世界不多錢,就去中東做生意,中東人大把錢......有可能利用到這一類離岸中心。」意味將來不少中國企業,或減少使用利用BVI,改到由中國大力推動的離岸中心開設公司,作未來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