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馬道立將發實務指示 法庭推四項支援措施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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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屢次有人在法庭內拍照,司法機構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強調非常關注近日有人在法庭內攝影的事件,並以嚴肅的態度對待,司法機構又表示,最近已推行四項加強支援措施,包括在法庭程序開始前在法庭內作出公布,提醒法庭使用者有關禁止攝影的規定。
司法機構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已決定發出新的實務指示,對在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中使用流動電話及其他有攝影或錄影功能的器材,作出規管。

內地女子唐琳玲早前在法庭內拍照,被控藐視法庭罪成,入獄七天。(資料圖片)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和郭榮鏗查詢有關庭內拍攝事宜,司法機構回覆指,非常關注近日有人在法庭內攝影的事件,並以嚴肅的態度對待,又指要確保陪審員、證人和與訟各方等,必須不受任何實際或他們認為存在的干預、壓力或分散他們注意力的事情所影響。

司法機構指,馬道立已決定發出新的實務指示,對在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中使用流動電話及其他有攝影或錄影功能的器材,作出規管。

司法機構又表示,最近已推行數項加強支援措施,包括在法庭程序開始前在法庭內作出公布,提醒法庭使用者有關禁止攝影的規定,並在法庭內及法院大堂多個當眼處張貼禁止攝影通告和標示,亦會透過司法機構人員因應適當情況以口頭或書面告示的方式,全面地提醒法庭使用者有關禁止攝影的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