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盧建民赤柱監獄寫信 稱被告誡勿向議員透露監獄情況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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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年旺角大年初一騷亂案中,因暴動罪成被判入獄7年的盧建民,今日透過朋友,於專頁「影攝食」上載一封信件。他在信中透露有職員告誡自己,在見立法會議員不要透露監獄的所有東西。他批評封鎖訊息的做法,直言「沒有改變,那有進步」。

高院首宗暴動案中三名被判刑被告(左至右):梁天琦、盧建民及黃家駒,被判入獄3年半至7年。(資料圖片)

盧建民在信中表示自己心情與身體一切都安康,在獄中進行製衣清潔的工作,他認為工種與時代脫節,「不知道出冊之時,香港還有沒有製衣業此工種。學到製衣手藝,得物而無所用……」

他又透露,在赤柱監獄的5天期間,有職員在其耳邊告誡在與立法會議員見面時「不要透露監獄的所有東西」,「一個不會與時代接軌、不會接地氣的部門,封鎖訊息不准批評,沒有改變,那有進步!」根據目前規定,若囚犯在獄中行為良好,會減刑三份一,即盧建民的最早釋放刑期為4年8個月,他表示期望在這段期間申報課程進修,增進內心的精神知識。

另外,他又表示在自己在茘枝角收押所中,不會有懲教職員詢問其政治取向和案件等事宜,但在赤柱裡,卻會有職員不斷詢問其政治取向和案件詳情,他強調自己只是一名「熱愛攝影,關心基層的普通人。」他又認為懲教與所有政府部門都一樣,「歧視操本地話的巿民,優待外來語言族群,造成一種極不公平的現象。」

因暴動罪而被判入獄7年的盧建民,透過朋友上載他的圖畫以及心聲。(盧建民Facebook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