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與公會課程「鬧雙胞」 余若薇道歉:以譚允芝說的事實為準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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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前主席余若薇早前稱公會前主席譚允芝以其律師樓的名義,與北大合辦仲裁課程,與公會在北大的課程鬧「雙胞胎」,以致課程需調整,觸發兩名公會成員被北大拒絕授課及主席戴啟思被拒出席畢業禮事件。此話引起譚允芝不滿。
余若薇今在網上發文指,得悉她日前的言論引起譚允芝不快,為此致歉,稱「譚允芝是當事人,以她說的事實為準」。但余若薇同時表示,「希望討論回歸原來焦點:為何張、潘兩位大狀及其後主席戴啓思被拒到北大?」

公民黨前主席余若薇(右)昨在網台指,公會前主席譚允芝(左)以其律師樓的名義,與北大合辦仲裁課程,與公會在北大的課程鬧「雙胞胎」,以致有課程調整的需要。(資料圖片)

大律師公會兩名大律師和主席戴啟思分別被拒到北京大學任教課程和出席結業禮。公民黨前主席余若薇早前在網台表示,公會前主席譚允芝以其律師樓的名義,與北大合辦仲裁課程,而與公會在北大的課程鬧「雙胞胎」,以致有課程調整的需要,最終觸發北大拒絕兩公會成員授課及拒戴啟思出席畢業禮的事件。

 譚允芝其後反駁余的說法,直指余的資訊「好錯」,強調有關的仲裁課程並非由其律師樓名義開辦,而是由大律師公會所舉辦。

對於鬧「雙胞胎」一事,戴啟思昨接受《香港01》訪問時澄清,該仲裁課程是由公會與北大另行舉辦的課程,與公法課程不同,雖然現時公會決定暫停公法課程,但仲裁課程不受影響。他表明仲裁課程由公會完全掌握,不明白相關報道基礎。

余若薇今在網上發文指,得悉她日前在網台節目的言論引起譚允芝不快,「譚允芝是當事人,以她說的事實為準」;余指「當日旨在解釋北大備忘錄所要求的課程調整,是與譚允芝貼文所提的仲裁課有關,與張耀良和潘熙所授的課無關」。余就其言論引起不快和誤會致歉,「希望討論回歸原來焦點:為何張、潘兩位大狀及其後主席戴啓思被拒到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