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舉辦基本法人權研討會 周浩鼎:香港依法享有自由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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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建制派人士今日(9日)於城市大學舉辦《基本法》與香港人權狀況研討會。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基本法》已充份保障言論、集會結社等各種自由,指應在《基本法》下依法爭取及享有自由。

周浩鼎認為《基本法》已充份保障言論、集會結社等各種自由,指應在《基本法》下依法爭取及享有自由。(李奕鳴攝)

研討會由「香港群策匯思」舉辦,會中周浩鼎點名批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提出的「違法達義」的說法是「扭曲思想」,指學生、尤其是沒有法律概念的學生,會被誤導。他亦舉出以「違法達義」去教導他人所衍生的後果,如2014年佔領行動、2016年旺角騷亂及香港民族黨成立等。

他認為,應在《基本法》賦予下依法享有自由,不能違法行使此權利,舉出香港民族黨聲稱擁有結社自由,提出港獨主張,指此舉是潛越「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賦予的結社自由權利。

他提出為了國家安全,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需要訂立完整的國家安全法,否則會造成「真空狀態」,對「一國兩制」有負面影響。

對於英國政府近日向國會提交最新一期《香港半年報告書》,當中提及香港受《聯合聲明》所保障的高度自治、人權和自由受到壓力。周浩鼎認為報告的內容有不盡不實的指控,指外國人士或機構對香港情況一知半解,擁有「一面倒」的資訊,並非客觀觀察,因此作出的指控是對香港不公平,在國際間流傳後會有誤解。

張俊勇認為香港是中西文化的集成,不應聽從西方及過去對人權的定義,而是要「搶奪發言權」,自行去定義人權,直言香港有條件去爭取更高的道德高地。(李奕鳴攝)

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召集人何建宗認為香港的人權狀況有所改善,舉例香港司法覆核的情況,指回歸前沒有司法覆核。但翻查資料,回歸前有司法覆核,但巿民對司法覆核程序認識不多,1988年全年只有29宗司法覆核申請。

他亦認為英國的《香港半年報告書》「寫得聰明,但立論有問題」,其中舉出報告提及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提及解放軍應多推動愛國教育,指出《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沒有提及,他質疑是否沒有提及就不應做,認為報告「有少少古惑」,指報告的措辭不強硬,但行文可見其取向。

柯創盛認為建制派應多談及人權事宜,如果避談,只會令民主派「囂張」。(李奕鳴攝)

對於建制派少有舉辦有關《基本法》及人權的活動,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認為建制派應多談及人權事宜,如果避談,只會令民主派「囂張」,以此作為「政治本錢去搞亂香港」。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經民聯成員張俊勇亦同意,指應該要「大膽大方」將人權「搬出來講」,更認為香港是中西文化的集成,不應聽從西方及過去對人權的定義,而是要「搶奪發言權」,自行去定義人權,直言香港有條件去爭取更高的道德高地。

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理事鄧飛表示,香港中、小學不缺少有關《基本法》及人權的教育,是缺乏對國家憲法及國家安全概念和界定的教育,指對於國家憲法的教育只是「剛提上議程」。他亦質疑國家安全及人權自由應平衡的說法,舉出敘利亞戰亂的例子,指出國家安全是對人身安全最起碼保障,「如果連生命保障都沒有,何來言論自由?」

香港群策匯思成員、中學通識科老師穆家駿批評,由「反對派團體」撰寫的《香港普遍定期審議聯盟聯合意見書》並不公允,背後另有政治目的,不能代表整體香港人的意見。他又認為禁止香港民族黨和香港眾志註冊成立不等於打壓結社自由,因為任何在香港註冊的團體均必須遵守香港法律,一些明顯違憲、違法的社團被禁止註冊,是依法治港的體現,不損害人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