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四線故障﹒政策分析】港鐵「死火」的主因 懲罰機制的漏洞

撰文:莊恭南 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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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今年萬眾矚目的高鐵香港段通車,及沙中線連爆工程問題,港鐵公司今日又再成為傳媒爭相報道的「明星」。港島線、荃灣線、觀塘線和將軍澳線歷史性出現四線同時延誤,對一眾返工至上的打工仔來說,可謂是「大災難」。
近年港鐵嚴重延誤,早已成為港人的「集體回憶」,相信無需刻意翻看記錄,市民亦能信手拈來多次親身經歷的慘況,而港鐵為此付出的罰款「代價」,每年都以千萬元計。不過,港鐵延誤情況卻每況愈下,反映罰款對港鐵改善延誤情況,沒有絲毫效果,全因罰款機制有三大「取巧位」,分別為延誤只計算最長班次、延誤30分鐘起錶、管理層無需受罰。未能處理罰款機制的先天缺憾,就算懲罰,亦只會是徒勞無功。

綜觀過往6年來,港鐵每年因列車延誤而招致的罰款,一直徘徊在1300萬元至2700萬元之間,其中三年,即2013年、2014年及2017年,罰款數字都逾2000萬元。6年間,年均罰款高達1800萬元。

然而每年勁罰千萬元,港鐵依然故我,到底現時延誤罰款機制是否對症下藥?按照目前機制,港鐵延誤時間一旦達到30分鐘或以上,才會觸發罰款機制,首1小時延誤罰款100萬,其後每延誤多1小時,罰款金額會再遞增,延誤時間不多於2小時罰款200萬元;不多於3小時罰款300萬元;不多於4小時罰款500萬元;延誤4小時後,則每小時內加碼一次,每次100萬元,上限為2500萬元 。

港島線、荃灣線、觀塘線和將軍澳線出現四線同時延誤,為打工仔帶來「大災難」。(林若勤攝)

1. 延誤只計算最長班次

不過,所謂「延誤」,卻被定義為服務完全中斷,至服務恢復為止。如果列車維持有限度服務,該延誤時間,則以延誤時間最長的一班車的行車時間,減去正常行車時間計算。換言之,罰款並非所有延誤班次列車的延誤時間之總和,無法反映全日延誤情況。

今日港鐵一度對外公佈每條線的行車時間,預計各自需要額外40分鐘,如按罰款照機制,造成早上上班時間災難性大混亂的四線延誤,只會被當作延誤一小時之內,罰款僅100萬元。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建議,罰款機制應與整體乘客因延誤損失的生產力掛鉤,即計算每條路線於特定時間,承載多少乘客、乘搭多少公里,再將數字相加為該條路線的「乘客公里」。他指,一但發生事故時,「乘客公里」降低,則用此數據計算懲罰屬最合理。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亦表示,自2013年起,港鐵延誤罰款為每小時僅100萬元,惟鄺俊宇質疑罰則並無阻嚇力,要求政府加重罰則。

2. 延誤30分鐘起錶

而罰款機制另一取巧之處,則如上文提到,延誤的罰款,在達到30分鐘後才開始計算。試想如果港鐵將每班車的額外行車時間,控制在30分鐘之內,則就算港鐵全日維持有限度服務,亦不需要繳交罰款。

需知本港交通繁忙時段,就算港鐵班次運行正常,載客量亦已飽和,在金鐘等樞紐站,乘客需等待超過1班車才能上車,倘若延誤只是15分鐘,後果亦可能是災難性。屆時不止港鐵站內人滿為患,湧上路面的乘客,也會引發骨牌效應,牽連路面交通擠塞。不過,就算面對這種後果嚴重的延誤程度,港鐵仍無需為此付出代價。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提倡,30分鐘的時間太長,建議時間定為15分鐘。他亦稱,港鐵管理問題不善,「新的做不好,舊的做不到」,只是荃灣線更換信號系統,為何卻牽連至其他3條鐵路出現問題,認為港鐵應交代清楚,「唔知以為被黑客入侵」。

3. 管理層無需受罰

最後,港鐵延誤罰款機制第三個取巧之處,就是罰款是針對港鐵公司,與管理層無關,亦即是縱使港鐵2013年錄得最高罰款記錄2750萬元,亦對管理層收入毫無影響。罰款機制和罰款金額,並無法對港鐵管理層造成誘因,促使其改善港鐵管理水平,減少延誤。

譚文豪認為,港鐵現行的罰款機制完全沒阻嚇性,因港鐵七成為政府所擁有,「罰港鐵即是罰香港市民」。他指,港鐵罰款機制應與管理層花紅掛鉤。一旦落實,當港鐵延誤越長,管理層的荷包開始「蝕入肉」,屆時相信管理層會更有動力,盡快處理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