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否決DQ休會辯論 郭家麒批DQ候選人損法治精神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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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早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引起民主派強烈不滿。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動議在立法會大會進行休會待續,以討論選舉主任DQ候選人,是否抵觸香港公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參選權及選舉權,有關動議昨日在內會討論。
郭家麒表示,每個香港市民都應獲平等選舉權,惟政府「一而再、再而三」DQ候選人,選舉主任將「眼中釘」置於門外,損害本港法治精神,影響國際排名和競爭力。民建聯葛珮帆則批評,郭家麒此舉是為支持港獨的人護航,利用立法會平台為他們造勢和宣傳。
動議最終以23票贊成、34票反對下遭否決。

郭家麒批評政府「一而再、再而三」DQ候選人。(盧翊銘攝)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於日前去信內會,要求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動議休會待續議案,以討論選舉主任取消劉小麗參選資格一事,與《基本法》訂明香港居民基本權利之間的關係。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26日)討論有關動議。郭發言表示,每個香港市民都應獲平等選舉權,根據公民權利、國際公約等不應受限制,惟政府再三DQ候選人,公然破壞一手寫出來的基本法,而選舉主任將「眼中釘」置於門外,屬國際社會不能容許。他批評律政司司長只懂躲於選舉主任之後,期望在立法會有充分討論。

民建聯張國鈞稱,雖然《基本法》26條定明享有依法選舉權,但仍要視乎條文內容,其中候選人要效忠《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因服刑、破產等則會喪失選舉權。楊岳橋即反駁稱,張國鈞引用的是常識可理解例子,惟這次非大家顯然而見的例子,是以政治原因褫奪候選人資格,認為張的說法混淆視聽。

民主黨林卓廷表示,任何人的政治立場和效忠對象隨時可改變,選舉主任用參選人過往言論,作為裁定提名無效的理據並不充分。

民建聯葛珮帆則指,根據立法會條例,候選人必須效忠基本法;她認為郭家麒此舉是為支持港獨的人護航,利用立法會平台為他們造勢。工聯會何啟明亦表示,不希望立法會變相成為宣傳選舉的平台。

經民聯梁美芬表示,一位議員被DQ後,同一屆不應再次參選,質疑喪失議席者者再參選是浪費資源,強調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黃碧雲則指,既然大家踴躍發言,即對有關議題有興趣,建制派大可利用此平台宣傳支持DQ決定。她重申,沒有質疑選舉主任「無權」,而是質疑選舉主任沒有準則。

民建聯周浩鼎批評倘在立法會大會討論DQ事件,是「法律問題,政治處理」,故會提出反對。議會陣線陳志全則批評選舉主任連信件的英文版本日期都搞錯,強調會支持提出休會辯論。動議最終以23票贊成、34票反對下遭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