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政府場地擬納入規管 炒「黃牛飛」加刑罰 減內部認購比率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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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多個位於紅磡體育館舉行的演唱會,均引來不少「黃牛黨」購買門票炒賣。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出席立法會「短問短答」質詢環節時,曾承諾會檢討法例,打擊「黃牛黨」。據了解,民政事務局最快今日(19日)公布細節,包括將政府場地納入《公共娛樂場所條例》,並加強罰則,意味炒賣紅館門票行為將會刑事化。另外,政府亦考慮調整現時內部認購門票最高八成比率,但預料不會「一刀切」設定於某一比例。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有不少網站經營二手門票買賣生意,等同炒賣「黃牛飛」,政府會否一併監管。

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訂明,任何人若以高於原價炒賣門票,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不少藝人會於紅磡體育館或伊利沙伯體育館等康文署場地舉行演唱會等表演,但由於現時條例不包括政府場所,炒賣紅館或伊館門票並不違法。而且現時最高罰款額遠低於炒賣「黃牛飛」的收入,罰則不足以阻嚇炒賣行為。另外,現時租用紅館及伊館時,只須把至少兩成門票作公開認購,即最多八成可用作內部認購,亦被指是加劇炒賣「黃牛飛」情況。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下周一將會討論康文署場地舉行的活動的門票銷售。據了解,民政局將會交代處理炒賣「黃牛飛」的最新措施,包括修改法例,將政府場地納入《公共娛樂場所條例》,意味將會炒賣紅館及伊館門票行為將會刑事化;修例調高罰款,加強阻嚇力,並加強康文署及警方執法;調整紅館及伊館內部認購門票比率;以及如獲主辦機構合作,康文署會在轄下場館舉行,並透過城市售票網發售門票的節目,推行實名制購票。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指,業界一直提倡透過修改法例,加大炒賣「黃牛飛」罰則,並檢討內部認購門票比例,故對政府建議表示歡迎。但他關注現時有不少網站經營二手門票買賣生意,等同炒賣「黃牛飛」,政府會否一併監管。曾於4月在立法會提出質詢的實政圓桌田北辰強調,落實實名制是能否成功處理炒賣「黃牛飛」的關鍵,因此舉才能源頭阻止炒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