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公民廣場違憲提上訴 行政署:對政府物業管理有深遠影響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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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2014年在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加建圍欄,並限制市民出入時間,只容許周日或公眾假期申請在公民廣場進行集會。高院上月裁定政府做法屬違憲,政府昨天就決定提出上訴,要求推翻裁決。
行政署在回覆立法會議員的信件解釋上訴決定,指由於法庭的判決涉及重要的法律原則,並對政府物業管理工作有深遠影響,認為有需要提出上訴,希望釐清相關法律觀點。

高院上月裁定政府做法屬違憲,政府昨天就決定提出上訴,要求推翻裁決。(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行政署回覆議會陣線毛孟靜、陳志全、朱凱廸和區諾軒的聯署信中指出,就原訟法庭的判決,由於該判決涉及若干重要的法律原則,並對政府物業管理工作有深遠影響,行政署經仔細研究有關判詞,及小心考慮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已就判決提出上訴,希望釐清相關法律觀點。

其中行政署指,希望知悉法庭在審視政府就物業管理所實施的措施,對市民的發表自由及集會自由的限制是否相稱及合憲的問題時,應依據那一個法律標準,例如以有關限制措施是否「未有超越為達到該合法目的所需」的程度作為標準,或以有關限制措施是否屬於「明顯地沒有合理根據」作為標準,以及應給予政府的物業擁有權及管理權甚麼比重等。

至於東翼前地圍欄,行政署指添馬政府總部及特首辦是重要的政府設施,特區政府大部份主要的決策機關及有關官員均在此辦公,政府有責任確保辦公大樓及周邊具備適當的保安設施。

目前公民廣場的旗桿平台正圍封進行工程,行政署解釋,為改善東翼前地的整體環境和善用空間進行綠化,早前於東翼前地開展綠化計劃,現正進行的工程是以固定花槽代替花盆,增加土壤,並加設排水管道,從而改善種植環境,達致更佳的綠化效果。行政署強調,一直以來,旗桿平台並不屬於公眾集會和遊行範圍。因此,現時東翼前地進行的工程,並不會減少公眾集會/遊行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