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鍾國斌指直上大會屬好事 葉劉:政府毋須等內會意見

撰文:吳倬安 羅家晴
出版:更新:

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陷入「雙胞胎」法案委員會困局,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今天(20日)就條例草案審議工作的未來路向,向委員會委員發信,並要求議員就於周五舉行特長例會或周六舉行特別會議表態,惟發信後不久,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同日下午去信李慧琼,要求立法會於6月12日就修例恢複二讀。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直指,香港是行政主導,政府有權決定何時恢復二讀,又認為「政府唔應該等內會意見」。
翻查資料,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時決定安排36個會議時數審議《一地兩檢》,若《逃犯條例》條文較《一地兩檢》短,是否意味《逃犯條例》可以在少於36小時內通過?葉劉未有回應,稱交由梁君彥決定。

葉劉淑儀稱,議事規則無訂明政府法案必須經過法案委員會審議。(吳倬安攝)

內務委員會今天於下午1時向法案委員會委員發信,就修例審議工作的未來路向和擬定會議安排諮詢委員意見,李慧琼在信中建議,於周五下午2時半至7時半召開特長例會,或於周六下午2時至6時舉行特別會議,議員就於周五抑或周六開會表態。

不過在發信後不足兩小時,李家超宣布向內會主席李慧琼發信,要求立法會於6月12日就修例恢複二讀。

葉劉淑儀回應時表示,議事規則無訂明政府法案需要經過法案委員會審議。她舉例指,她於1997年7月處理有關入境條例的修正案,一日已完成三讀程序。她又指出, 法案委員會經過六、七星期也無法選出主席和開展理性討論,加上香港實行行政主導原則,政府有權決定何時恢復二讀,又認為「政府唔應該等內會意見」。她又指,即使直上大會,議員也就可以就修例提出修正案。

審議時數可少於36小時?葉劉:交梁君彥決定

翻查資料,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時決定安排36個會議時數審議《一地兩檢》,若《逃犯條例》條文較《一地兩檢》短,是否意味《逃犯條例》可以少於36小時通過?葉劉指《逃犯條例》條文較《一地兩檢》條文為短,至於審議時數,她僅稱交由梁君彥決定。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認為直上大會對立法會而言是好事,因內會毋須再討論將草案交由專責委員會或其他選項處理,相信立法會會平靜數星期,處理日常工作。不過他稱對於未能成立法案委員會感失望,他稱除了移交逃犯部分,另一部分是司法互助,認為當中的細節難以審議。

被問到政府將法案直上大會是否開壞先例?鍾國斌認為政府要承受未來的壓力,至於會否爭取較長時間在大會審議及在大會與官員設一問一答形式,他稱會就一問一答形式向秘書處諮詢,認為此舉會較好。

保安局去信內會主席,要求立法會於6月12日就《逃犯條例》修例恢複二讀,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形容當局做法是絕對不能接受。(吳倬安攝)

鍾國斌稱,該黨仍希望將罰則由3年提升至7年,對於該黨的投票取向,他指現距離6月12日還有三星期,「無需要咁快作決定。」

林卓廷:政府霸王硬上弓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則指,民主黨認為是次政府做法繞過既有機制,形容是絕對不能接受,他指出已收內會加開會議的通知,難以理解為何政府對建制派提出的議事程序置之不理,繞過建制派部署而決定直上大會。他又指過往政府常指法案審議是立法會事務,不會干預,但是次政府繞過內會討論直上大會,做法絕不尊重立法會、內會、法案委員會,是漠視市民的強烈反感,強調政府「霸王硬上弓」將進一步激起民憤。

林卓廷又指,李家超和政府以台灣殺人案作為修例的原因,是借慘案消費死者,說法十分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