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任仲裁員時無申報兒子曾任職案中律師行 被要求撤銷資格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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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被揭發在上任律政司司長後,疑無如實申報以私人執業身份處理仲裁案的進度,有三宗案件在她上任後仍然繼續,鄭若驊今日(24日)兩度就事件解畫,指當中兩宗有申報,另一宗她早已辭任。
不過另一宗「舊聞」卻因而曝光。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的紀錄顯示,鄭若驊於2015年仲裁案件時,曾因隱瞞兒子於申請仲裁一方的律師行擔任實習生一事,被涉案的阿根廷政府要求撤銷仲裁員資格,專責委員會認為證據不足否決申請。

鄭若驊兩度就仲裁案的申報解畫。(羅家晴攝)

案件涉阿根廷政府與法國石油公司

《蘋果日報》揭鄭若驊就任律政司司長後,其擔任仲裁員的案件尚未完結,報道提及鄭若驊過往曾被質疑未做足利益申報,要求撤銷其仲裁資格。

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的網上文件披露,鄭若驊曾於2015年一宗涉及阿根廷政府與法國石油公司道達爾(Total S.A.)的爭議仲裁,代表道達爾的是富而德律師行(Freshfield)。案中阿根廷政府被判需向道達爾作賠償,阿根廷政府申請撤銷判決,鄭若驊於2015年5月獲委任為專責委員會的成員。

阿根廷政府斥鄭若驊無主動申報仲裁案利益

紀錄顯示,阿根廷政府其後提交申請撤鄭若驊的委員資格,並列舉多項理由,包括鄭若驊在聆訊開始前才披露自己與富而德律師行的關係,過往曾應香港富而德律師行要求,向一間中國公司提供口頭意見,收費約5,000美元;她曾於2008年按富而德指示,在通訊局程序任香港電訊的法律顧問。

文件亦指出,鄭若驊的兒子在2011年曾於富而德位於巴黎的律師行任實習生,但鄭於接受委任時未曾披露這層關係。阿根廷政府指,鄭若驊在其要求下才透露與富而德的關係,質疑鄭作為第三方的獨立性;鄭若驊當時否認涉利益衝突,指仲裁規則(Arbitration Rule 6(2)(a))無要求公開與法律代表的關係,又指在接受委任時,不認為這些關係會影響獨立判斷,因此未有公開。

專責委員會其餘兩名委員認同鄭若驊無適時作利益申報,但指無證據顯示鄭故意隱瞞,最終拒絕阿根廷政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