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陳弘毅:相信中央會克制 不會輕易提出引渡請求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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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內容備受爭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今(9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逃犯條例》修訂符合國際標準的防止政治迫害條款。陳弘毅認為,若涉及政治敏感的案件,如內地要求移交維權律師、六四運動人士等,法院會審視是否涉及政治犯或政見受迫害的情況,他相信中央政府會克制,不會輕易提出引渡請求,因中央亦不希望被法院裁定為政治迫害某人。

陳弘毅認為,中央已對港府建議修訂的《逃犯條例》作出相當讓步。(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陳弘毅稱,中港過去20年未能就移交協議達成共識,因中國反對將防止政治迫害條款,寫入香港與內地之間的引渡協議,惟現在中央同意就個案形式的移交列入保障條款,已是非常大的讓步。他強調即使被要求移交者犯普通罪行如殺人等而不是叛亂等,政治犯不引渡或防止政治迫害的原則都可適用。

對於他早前提出的「港人港審」,他稱執行上有困難,因香港法院只可審理香港發生的刑事罪行,若執行「港人港審」需大幅度修改本地法例。同時因香港的刑法不適用內地,「港人港審」有機會違反《基本法》。

對於政府早前提出的修訂方案,他認為可以接受,因政府願意將移交罪行門檻提升至七年或以上,屬相當大修訂,同時政府將公平審訊的條文寫進移交協議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