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黃之鋒、周庭被捕 眾志:沒組織包圍警總

撰文:陳欣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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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另一成員周庭今早(30日)因涉及6.21包圍警察總部一事被捕,二人被押往灣仔警察總部。警方以3項罪名拘捕黃之鋒,分別是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周庭則被控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香港眾志中午將於政府總部外交代有關情況,眾志成員會見傳媒前高叫「無懼白色恐怖、抗議警方濫捕」、「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口號。副主席鄭家朗表示,暫未清楚兩人何時能保釋,會與律師團隊了解情況,又強調當日沒有組織包圍警總。

鄭家朗指,政府在8月31前拘捕不同社運人士、不批准民陣的遊行及集會,是「意圖製造白色恐怖」。他強調香港眾志不是這場運動的大台,香港人的良心才是驅使港人走出來的原因,促政府不要再誤判形勢,盡快回應五大訴求。鄭家朗強調,即使政府打壓香港人的言論自由和空間,但相信市民不會被「白色恐怖」所恐懼,他呼籲更多人參與9月2日罷工、罷課和集會。

香港眾志較早時在社交網站貼文,指黃之鋒於今早約7時半前往海怡半島港鐵站途中,突然被帶上私家車,並押往灣仔警察總部;周庭今晨則在家中被捕,同樣被押往灣仔警察總部。

香港眾志其後發聲明表示,對於警方在8月31日前大規模搜捕示威者營造寒蟬效應、白色恐怖感憤怒,批評這次拘捕顯然屬政治操作,以煽惑、組織等罪名拘捕被內地點名的「運動領袖」,配合內地輿論,將反修例運動「描繪為『幕後黑手』推動,藉此漠視市民提出的五大訴求」。

眾志又指,反修例運動無領袖、無大台,他們亦非這場運動的領袖,強調每一位香港人都是自行走出來,最後眾志呼籲市民在8月31日繼續爭取自己權利。

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右一)等人,中午將於政府總部外交代有關情況。(羅君豪攝)
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和黃之鋒今早被捕,被指在6月21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資料圖片/蔡正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