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潔玲涉開假醫生紙違專業守則 袁海文促醫委會立案嚴查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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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大花園周六(14日)發生衝突,有支持警察的市民在現場遺下一些由「樊潔玲醫生」簽發、康民醫務中心發出的收據,但簽發日期竟是來自未來的「9月16日」。涉事醫生與港大深圳醫院急診科部門主管同名。香港大學已要求院長即時暫停該醫生職務作調查。
民主黨區議員、醫療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認為樊潔玲濫用專業地位及專業失德,表示已正式向醫委會對樊潔玲作出投訴,並認為醫委會應立即立案,嚴正調查樊潔玲。如確認有違規之處,應將樊潔玲從醫生名冊中除名,作出最嚴厲的紀律處分。

袁海文認為樊潔玲濫用專業地位及專業失德,去信正式向醫委會對樊作投訴。(資料圖片)

袁海文翻查康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於公司註冊處的文件,指根據資料,樊潔玲及樊家樹於2014年10月14日成立康文醫務中心有限公司,同成創辦成員,各持有一半股份。而根據2018年10月的周年申報表,樊潔玲及樊家樹仍各持有一半股份,而樊家樹仍擔任董事。

袁海文認為樊潔玲是康民醫務中心的股東,同時是註冊醫生,更是資深的顧問級別醫生,卻以專業身份發出失實的文件,絕對是濫用專業地位,違反醫生專業守則G部第26點失實或誤導的證明書及類似文件:

《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內容:

26.1 醫生發出的報告及證明書(如保險索償表格、付款收據等)內容必須具備毋庸置疑的真確性。

26.3 醫生如以專業身分發出載有失實或誤導聲明或其他不當的證明書或類似文件,將會面對紀律處分程序。

26.4 醫生不得就同一筆診金發出超過一張正本收據。收據副本必須清楚列明為副本或複本。如有需要就單次服務的部分收費另發收據,必須在每張收據上清楚列明付款總額,而收據所列款項只屬部分款項。

事緣在日前淘大花園商場的衝突中,一名中年女士在淘大商場外一條扶手電梯被人指罵,有市民上前將她前後包圍,有人出手拍打她,情況混亂,該女士被包圍近五至十分鐘後,有急救員為她治理。其後有救護員到場,以擔架將該女子送上救護車離開。

她離開時留下一個手袋,之後被發現裏面有一份保險索賠申請表及六張「樊潔玲醫生」開出的收據,日期由9月10日、11、12、13、14及16日,均有列明病人姓名、所涉治療及收費金額。而當日只是14日,因此16日醫生紙被質疑是虛假應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