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警方反對11.2維園、添馬集會 候選人擬改辦選舉聚會

撰文:黃鳳儀 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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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再有人於本周六(11月2日)發起在維園舉行集會,主題為「求援國際,堅守自治」。集會申請人劉頴匡今晚(30日)指,警方已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集會籌委會將就警方決定提出上訴。有關聆訊將於明日(31日)下午2時半於西營盤社區綜合大樓舉行。劉頴匡表示,多名民主派候選人正研究於當日發起選舉聚會。
與此同時,警方晚上向當天於添馬公園舉行的公眾集會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

劉頴匡早前表示,對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感到樂觀。。(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警方在禁止集會通知書中,集會地點附近有「高危建築物」,可能成為攻擊目標,並首次援引當日有其他人士申請於其他地區集會為由,禁止集會。

劉頴匡強烈譴責警方進一步收窄市民的集會自由,又指以往民間籌辦多次遊行時,警方都會建議改為於維園集會,但今次即使依照警方建議,仍被禁止,批評警方不可理喻。

集會發起人劉頴匡早前表示,112是國際求援電話號碼,故選在當天辦集會,又指現時香港民怨需透過一個合法、和平途徑宣洩。他早前表示稱,與警方開會時,警方態度友善,未有提出任何特別要求,對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感到樂觀。

警反對添馬集會 指集會為配合維園活動

警方在添馬公園集會的反對通知書中指,警方與添馬公園集會人申請人商討細節時,申請人確認是次集會目的是為配合維園的活動,亦曾提及會呼籲未能參與維園集會的人士,前往添馬公園集會,故警方稱有理由相信是次集會的參與者可能前往或離開維園,出現未經批准集結,甚至可能出現大量堵路事件,威脅公共秩序和破壞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