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中央政法委轉載「暴徒酬勞」 指蒙面法後升至1.5萬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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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延續5個月,不少「藍絲」群組一直流傳示威者收錢示威,但一直只是傳聞,未有官方資訊提及。中共中央政法委微信公眾號「長安劍」,昨晚(13日)轉載另一微訊公眾號「有理兒有面」的文章,帖文列出「香港暴徒酬勞」,其中「殺警」可得2,000萬元。

稱美國NGO及金融資本集團資助示威

「長安劍」轉載的文章與近月「藍絲」群組傳聞相似,但無指明資料來源。文章稱「美西方反華勢力」是示威活動的「金庫」,有「一大四小股東」。文章稱「一大股東」是美國非政府組織(NGO)及金融資本集團,「有一半以上暴力活動資金均來源於此」。

然而,事件至今中港政府均未以此為由,制裁任何美國金融資本集團。

10月5日實施《禁蒙面法》之後,示威者仍然蒙面示威。(資料圖片)

至於「四小股東」,文章稱其中三個為職工盟、民陣及香港人權監,而另一「小股東」為壹傳媒(0282)創辦人黎智英。

文章稱,美國金融資本集團在修例風波初期,通過買入壹傳媒股票,使股票不足兩周暴升131.7%,再高位拋售套現。

7月以來壹傳媒屢見中資券商大額成交

翻查股價資料,當時壹傳媒因公布收費會員制而大漲,股價在6月18日升至約0.42元,當日成交額3,127萬元。如全數當日成交均有兩周最大的131.7%盈利,則買入成本約1,350萬元,當日成交盈利約1,777萬元。

再翻查反修例風波以來該股每日流通量高於0.25%的大額成交,未見有大量美資券商進場及拋售,反而在7月以後中國銀河證券國際屢見大手買賣,可能是該券商旗下客戶買賣。

反修例示威發生5個月,一直有人稱示威者是收錢示威。(資料圖片)

稱最初遊行每次500至5000元 後加至1.5萬

至於「香港暴徒酬勞」,「長安劍」轉載的文章稱「普通學生參與暴亂」酬勞由500至5,000元不等,視乎遊行規模、隊中位置等。又稱有13歲示威者參加幾次示威就有3萬元。

文章又稱,10月5日《禁蒙面法》實施後酬勞大增至每日1.5萬元。

如以此計算,10月5日起如有示威活動,而每日只參與其中一宗,則已經參加了37場示威活動,累計「已收到」55.5萬元。

11月14日早上至午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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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又稱,「勇武核心成員」收到資金後招募青年人加入,稱兩個月以來「淨賺超500萬元」。

另外,文章又指發動10月1日大遊行之前,有人招募死士進行殺警、縱火等極端任務,撫卹金為2,000萬元。

指年輕人沒有社會閱歷 容易衝動

該文章稱:「沒有社會閱歷、年輕易衝動、長期被本土通識教育及『黃媒』『黃師』洗腦,加上近年香港民生問題突出、青年生活壓力加劇等各種現實因素,都是促成香港青年走上街頭,參與暴力活動的重要原因。」

中共中央政法委在反修例風波之中連連發聲,重溫過往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