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羅致光指社工無特權到衝突調停 邵家臻轟離地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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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觸發多場警民衝突,有不少社工到現場調停及支援被捕人士,至今四十多名社工被捕,甚至被控以暴動罪,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天(27日)表示,社工並無特權到暴動環境工作,又指到衝突現場調停,並非社工的職責,又舉例社工不會在幫派發生衝突時調停。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回應羅致光的言論,斥羅致光比喻不倫、完全錯誤和「離地」,指香港面對的問題並非「幫派鬥爭」,而是政府和警察帶來的人道危機和社會撕裂。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在現有的法律框架沒有賦予社工特權在暴動或武力衝突中執行工作。(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斥「幫派鬥爭」比喻不倫 重申有權人道支援

邵家臻以「處處話暴亂,剝奪社工權,調停是本分,人道非特權」回應羅致光,指現時香港面對的問題並非「幫派鬥爭」(gangs fight),而是政府和警察所帶來的人道危機和社會撕裂,根據政府公佈的數字,6月至今已有5,800人被捕,近1,000人被控,超過2,600人受傷而要到公立醫院求診或接受治療,數字說明受影響的人士及家庭非常廣泛,整個社會正受到嚴重的挑戰,顯然不是羅致光所提的「幫派鬥爭」。

邵家臻又指,根據《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第一部份「基本價值觀及信念」的第4條:「社工有責任維護人權及促進社會公義」及第5條:「社工相信任何社會都應為其公民謀取最大的福社」,已說明社工在沒有使用任何暴力的原則下,到示威現場擔當人道支援工作是社工的應有本分。邵家臻提及,羅致光是社會工作者註冊局首屆成員,有份撰寫相關守則,形容羅致光如今是「搬石頭擲自己隻腳」。

至今43社工被捕 數人被控暴動罪

邵家臻表示,根據坊間粗略估計,6月至今,已經有43位社工被捕,當中有數位被控暴動罪,他批評政府不單沒有為社工提供適切支援和保護,亦沒有適切支援衝突現場的人道工作,「局長如今竟只叫社工不要到現場,實在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