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美國三大報章在港採訪 曾國衞:反制美國措施屬外交事權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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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今年3月發聲明,要求《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的美籍記者交還記者證,不得在中港澳從事記者工作,被質疑與《基本法》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相違背。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交代有何措施,確保香港居民享有的新聞自由不會因外交部的措施而被削弱,又提到按照《基本法》第22條,中央各部門不得干預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
新上任的政制局局長曾國衞回覆指,外交部的措施是針對中國媒體受到美國政府不合理打壓而作出的對等反制,屬於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

中國外交部宣布,要求五間美國媒體的美籍記者於10日內交還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國及港澳繼續從事記者工作。(資料圖片)

曾國衞引述外交部公告,指有關禁止美籍記者在中港澳採訪的措施,是針對中國媒體受到美國政府不合理打壓而作出的對等反制,中國會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歡迎各國媒體和記者依法依規從事採訪報道工作,並將繼續提供便利和協助。

曾國衞表示,港府亦會堅決維護並尊重新聞自由,傳媒可在香港自由地報道新聞,並擔當監察公共事務的角色,政府不會對傳統媒體或互聯網進行任何審查,現時有約80家海外傳媒機構在香港設辦事處。

對於有聲音質疑中央干涉本港出入境管制,涉違反《基本法》第22條,曾國衞稱,此措施是針對美方行為,屬於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強調港府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便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落實。

被質疑中央干涉本港出入境管制,涉違反《基本法》第22條,曾國衞稱此措施是針對美方行為,屬於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

近年被拒入境人數上升

曾任入境處處長的曾國衞表示,平均每年約6千萬訪港旅客人次,被拒入境訪客約5萬3千人次,只佔不足0.1%。被拒入境原因包括來港目的可疑,如懷疑水貨客、未有分娩預約的內地孕婦;未持有妥當的旅行證件/有效簽證或簽注;或使用偽造旅行證件。

不過,近年被拒入境香港人數有上升趨勢,2017年有49,033人,2018年有54,195人,2019年上升至57,5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