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就警員開槍案提私人檢控 陳文敏倡律政司外聘法律意見處理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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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向法庭提出私人檢控,控告一名警員涉嫌於去年11月在西灣河近距離開槍擊中一名男子,獲法庭批出傳票申請,將傳召涉事警察出庭應訊。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表示,任何市民均有權利到法院提出私人訴訟,若警方沒有就一些案件執法,市民仍可有渠道提出檢控。他又指,律政司基於不同考慮,有權介入私人檢控程序,但他舉例去年21宗獲批出的私人檢控案件中,律政司只介入了當中的2宗,建議律政司外聘法律意見處理今次案件。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向法庭提出私人檢控,控告一名警員涉嫌於去年11月在西灣河近距離開槍擊中一名男子,獲法庭批出傳票申請,將傳召涉事警察出庭應訊。(歐嘉樂攝)

許智峯昨日(11日)表示,法庭受理他就「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以及「處理槍械而其方式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控罪的私人檢控申請,他指出,法庭將發出傳票,要求當日開槍的警察出庭應訊。許智峯又說,今次屬反修例風波以來,首次有警察因涉使用非法武力而遭受檢控,形容今次申請獲批的意義重大。

陳文敏今早(12日)在商台節目中表示,律政司在決定是否介入私人檢控時,牽涉不同考慮,包括會否違反公衆利益、案件有否合理定罪機會等,律政司亦有權介入並停止相關的法律程序,作出撤控的決定。

律政司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指,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適宜就個案作出評論。

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法庭批准其中三條控罪,涉案警長需出庭作供。(《丘品新聞》片段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