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 法庭批准三控罪 可處終身監禁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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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一名西灣河交通部警署警長向兩名示威者發射實彈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發起眾籌,入稟法院向警長提出私人檢控。裁判官今日(11日)發出書面裁決,批准就三項控罪傳召開槍警長上庭應訊,包括最高可處終身監禁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以及最高可處監禁七年的「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彈藥」罪及「處理槍械而其方式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罪。
許智峯形容裁決意義重大,認為案件向警員發出清晰訊號,若警員非法濫用手上的武器和武力,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許智峯早前發起眾籌,入稟法院向警長提出私人檢控。(歐嘉樂攝)

深水埗撞人的士司機被控危險駕駛    8月17日出庭應訊

許智峯今天召開記者會,指裁判官今日發出書面裁決,批准就三項控罪傳召開槍警長上庭應訊,當中包括最高可處終身監禁的「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至於意圖謀殺罪和「發射彈藥而其方式是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的安全」罪,則不獲法院批准。

身兼中西區區議會副主席的律師楊浩然對法院批准三項控罪表示滿意,他指法院今天是作出命令予法庭傳票組,草擬傳票後,便會把傳票交予該警長,警長需出庭,假若有關人士拒絕出庭或缺席聆訊,法庭將可發出通緝令方式傳召其上庭。
 

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法庭批准其中三條控罪,涉案警長需出庭作供。(《丘品新聞》片段截圖)

許智峯形容裁決意義重大,認為案件向警員發出清晰訊號,若警員非法濫用手上的武器和武力,是需要承擔責任的。被問到會否擔心律政司介入調查,甚至撤控,許智峯指難評估可能性,不過他指若律政司認為香港是司法獨立,應予法院自行處理案件,若律政司介入,只會予人偏頗和不中立的觀感。

許智峯早前亦就去年10月6日一名的士司機涉於深水埗剷上行人路撞人事件提出私人檢控,許智峯表示收到法庭發出傳票,傳召涉案司機需於8月17日上庭接受審訊,涉及控罪為「危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