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〡葉國謙稱口頭籲制裁香港不算「勾結」:須有實際行動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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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18日)起一連3日開會,議程突然加入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其中一項罪行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與5月在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決定不同,當時字眼為「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
港區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不認同有此改動是為了將矛頭針對境內人士,因為立法是以維國家安全為目的,「外國一定係主導,干預一定透過內部,立法是要從這個角度對參與不法行為的人作懲治。」認為若只是口頭上要求外國制裁香港不算犯罪,要有實際行動推動外國制裁香港的行為。
葉國謙估計,港區國安法已經勢在必行,相信具體草案條文在短時間內會出籠,他估計最大機會在本月底或7月初召開特別會議詳細審議條文。

港版國安法人大會議上通過之後,由人大常委會開會審議。(中新社)

葉國謙今(19日)早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干預」改為「勾結」的字眼改動不出奇,因為外國勢力要干預香港本地事務必然要找「代理人」,必然涉及本地人。他不認同有此改動是為了將矛頭針對境內人士,因為立法是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目的,「外國一定係主導,干預一定透過內部,立法是要從這個角度對參與不法行為的人作懲治。」

懷着必有目的,講到明要點樣傷害香港或違法

至於「勾結」行為的定義,葉國謙指,若只是口頭上要求外國制裁香港,相信不算犯罪,要有實際行動推動外國制裁香港的行為。被問到會見外國政要是否算「推動」,他指立法會議員及行會成員亦經常與外國記者、領事接觸,就香港情況交流意見及解說,是正常情況。「但如果懷着必有目的,講到明要點樣傷害香港,引嚟外國干預,這個呢個就好容易中(違法)。」

葉國謙表示,人大常委會會議中突然加入議程是常有情況,並不特別。由於全國人大會議5月28日已經通過授權全國人大常委立法,現時法工委在人大常委會中就法案作解釋,代表目前已進入法案具體審議程序。

最大機會在本月底或7月初召開特別會議詳細審議條文

葉國謙指,訂立港區國安法已經勢在必行,相信具體草案條文在短時間內會出籠,他估計最大機會在本月底或7月初召開特別會議詳細審議條文,惟目前未有收到消息。今次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沒有港區人大代表列席, 葉國謙透露,多位港區人大代表已經表達希望審議法案時能夠出席提意見。

陳淑莊憂「勾結」定義廣:長遠導致香港被邊緣化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在同一節目中表示,有關字眼改動令人更憂慮,指出香港法律有「干預」一說,但無「勾結」的概念,其釋義存疑,包括意圖及行動應如何釐清。她指,由「干預」變成「勾結」,似乎是把有關行為從被動變成主動角色。

陳淑莊擔心「勾結」定義廣泛,或會羅列許多模糊罪行,質疑議員去外國遊說及會晤外國領事會否觸法。她批評葉國謙的說法曖昧,「樣樣嘢都講到有可能,呢個已經係白色恐怖。」她稱,議員與外國政客的正常交往經常被大肆報導,被形容為「勾結」、「抺黑」,長遠會導致香港被邊緣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日前表示反對港區國安法會令人質疑是否符合立法會候選人的要求。陳淑莊指外界預料港區國安法在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前通過,認為好大可能會出現選舉主任就國安法向參選人提問,判斷其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最後令參選人失去參選資格。

聽眾黃女士致電港台節目表示,認同訂立國安法,但批評「勾結」的字眼意思含糊,「如果有BNO都算勾結?講咗唔啱聽嘅說法算勾結?」而另一聽眾陳先生亦稱不能理解「勾結」的含意,「我有直繫親屬喺英國,佢會遊行,咁我同佢接觸係屬於勾結?我好多時都去台灣,如果我去銅鑼灣書局(林榮基在台灣開設的書店),係咪勾結?」他質疑勾結二字範圍廣,「唔係以言入罪,而係任佢噏,唔係自求多福,而係望天打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