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〡條文加強網絡措施 劉兆佳料先勸籲港獨資訊網站下架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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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昨晚起實施,條文有6個章節共66條法律條文,其中第9條和第10條提及,特區政府應該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網絡、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等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提高香港市民的國家意識和守法意識。
對於如何加強對網絡採必要措施,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若網站出現涉「港獨」等,特區政府可先勸籲網站收回有關資訊,若不成功就作出警告,最後才會「出手」執法;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方保僑預料,禁網或禁手機應用程式的機會低,相信特區政府最重要是要阻止信息的流通。

港版國安法條文第9條和第10條提及,特區政府應該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網絡、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等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提高香港市民的國家意識和守法意識。(資料圖片)

劉兆佳表示,國安法主要起警告、震懾作用,如非必要亦不會動用,特別是第9條提到的對學校加強指導、管理,「警察都唔想入學校拉人」。至於如何加強對網絡採取必要措施,例如「連登」討論區,劉兆佳指,特區可加強與網站負責人聯繫,若網站出現「港獨」帖子、文章等,可先以勸喻方式要求網站將相關內容下架,講明如何做不算觸犯國安法,若勸喻不果,可再作警告,執法是最後一步,「(當局)不是想執法,但如果去到嚴重程度,亦不能不插手」。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方保僑預料,禁網或禁手機應用程式的機會低,相信特區政府最重要是要阻止信息的流通。(資料圖片)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認為,政府禁網或手機應用程式(APP)的機會低。他舉例指,開發地為俄羅斯的手機應用程式Telegram,當地政府近日亦需解除禁令,預料香港禁用情況較低。方亦提及,政府最近亦在telegram設立頻道發放信息和宣傳(政府2月推出「抗疫資訊頻道」),相信未必會採取相關措施。

方保僑估計,政府主要希望是阻止信息流通,認為或有機會與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合作,要求對方提供資料等。他又指,未有國安法前,警方亦曾以Facebook網上討論區的言論作拘捕,憂慮立法後,有關情況會更嚴重,而網民和傳媒更可能出現自我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