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梁振英:有人「濫用」高度自治 容許香港成為顛覆基地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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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上月底生效,引發港人憂慮。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港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中表示,國安法立法具有法理依據,又批評有部分人「濫用高度自治」,容許香港成為顛覆基地,對國家安全、國家對香港的主權構成威脅。

梁振英認為,一國兩制仍然運作良好,港人既有權利自由亦然。他認為,如果中央有心無視一國兩制,大可直接將中國內地的國安法套用在香港,不必另立法例,呼籲所有人聽到西方政客稱「一國兩制已死」後,應好好想清楚這說法是否真確。

他又指,高度自治不等於全面自治,《基本法》第18條也已訂明,附件三內的全國性法律,可在香港「公佈或立法實施」,具有法理依據,亦無違反《中英聯合聲明》;2003年,香港政府嘗試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履行憲制責任,但最終失敗,多年來泛民主派亦不斷阻撓政府的相關工作。梁振英指,民主派經常表示未有普選前不能接受23條立法,但他擔任特首期間就曾提出政改,只不過民主派堅持公民提名代替《基本法》訂明的提名委員會,最後拉倒。

梁振英指,香港被視為「濫用高度自治」,對國家安全、國家對香港的主權構成威脅,令香港成為顛覆國家的基地。他指,香港是城市而非國家,但特首有著比倫敦、東京、紐約市長更大的權力,中央透過任命認為合適的行政長官選舉當選人授予權力,行政長官權力是來自香港的選民,以及賦予行政長官廣泛權力及香港高度自治的中央政府,兩者結合而成。他批評,民主派打算將中央從這條「方程式」中移除,同時維持行政長官的權力,形容做法並非民主,在任何定義之下都是分裂。

國安法生效後,梁振英指反對派和以前一樣吵鬧、《蘋果日報》像以前一樣反中。他又諷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早前斥千萬元買樓,有其中一半支出來自任議員4年之間的薪酬,形容薪酬「有很好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