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嚴敏華,2018年擅闖日本靖國神社外苑並展示橫額,分別被東京地區裁判法院法庭判決監禁8個月、緩刑3年,以及監禁6個月、緩刑3年。兩日提出上訴,今日(6日)被東京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判決。郭紹傑、嚴敏華兩人,在2018年擅闖靖國神社外苑。郭紹傑舉起寫着「毋忘南京大屠殺 追究日本屠城責任」的白色橫額,並由嚴敏華以智能手機拍攝。被告一方辯稱,示威活動是進入靖神社的正常理由,而一審法官則表示該行為明顯侵犯靖國神社的管理權,即禁止參拜以外以其他目的進入神社範圍之條文。靖國神社抗議被捕 保釣成員郭紹傑獲返港 批日方打壓人權九一八事變周年紀念 保釣行動成員抵日領事館抗議保釣人士藉七七事變遊行 促日道歉及釋放郭紹傑、嚴敏華